誰擁有版權? 作品的作者,是作品版權的第一擁有人。因此某本著作的作者,便是該著作的版權擁有人。 至於僱員的作品,除非勞資雙方另有協議,否則僱主是版權的第一擁有人。 換言之,僱員製作的作品,其版權全屬僱主所有。 至於委託作品,版權的擁有權則取決於作者與委托人之間的協議
關於貓大這帖子我拖延了兩日才來......... 一來出差 二來真心忙...... 三來真的不是為了領賺而來 就是因為不是為了鑽鑽,也沒來佔樓.,,,,哪怕已經過了時間我還會來 我其實沒看清楚貓大說啥,我就跑來 反正就是回帖子 然而看到就是版權問題...(就算你沒給我鑽,我還是回來的,您對我照顧很多,先說謝謝您)
我對版權有些感覺很可笑....... 如果我是個商人,我是個發明家,我對版權我非常注重,然而這種版權真正得利的是誰? 如果我是個工廠申請專利者,當我發明專利申請的,你們可知道我要付出多少錢嗎? 一但被侵犯了,官司要多久?然而我要損失多少? 很多問題,我反問一句:著作權力是在哪裡規範 真正面臨的官司要打多久才是真正問題所在吧! 我面臨過....... 我不想多言 我親身體驗過 更懶得多說..我只能偏題主題而談........... 我不支持韓國 我也曾經抗韓 然而....韓國面臨自己國內同胞的事情都能火速團結 就算是官司都能團結 你們認為我扯遠了嗎? 非也....... 台灣非常非常親民 說好聽...... 是好親切! 說難聽.............. 是外來的都能貼上前
只要是外國人,都很親切! 任何藝人外國人都好歡迎,不是嗎? 另外最近新聞: 郭子乾這藝人在韓國的旅館燙傷....... 打了官司敗訴,我沒感覺有何奇怪! 各位也別對韓國有意見 我認為人家是團結 韓國不管再做生意或任何所有....,對外來都很抵制 平常他們能競爭!能當敵人......... 只要有外來,他們瞬間就團結 藝人也相同,國內她們很競爭 問題是面對外來,他們就是一家人 台灣是互相揭疤 ,當有隱私,他們互相隱蓋 台灣是互相揭開讓國際來看
我只想問 著作權是應該有的 保障是應該有的 但是何種情況下才該有 我說了如此多廢話 只有一個重點 啥才是真正的合理 我尊重版權 既然是版權 就不要有太多廢話 既然是版權 就不要有太多奇怪的爭議了 不要因人而異 而不是有些因為外國人提議 因為身分而提議 很多是否一概而論 甚至有些版權對某些國家也不敢提 這樣我也不懂了 我可能書沒念夠吧
貓大真心不是為了幣而來,因此沒真的準時, 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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