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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流] 轉貼帖 VS 著作權之合法性 ?

  [複製連結] 查看: 5140|回覆: 136|好評: 2
31
cadso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6 21: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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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謝勝全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09:13
不知道每個人對於智慧財產的看重是如何??
我自己是還滿看重的= ="
自己是從事軟體開發,所以是智慧財產這邊,
個人比較希望法律能夠做好保護的措施!!!!
對了~~~貓大
你知道有關著作權申請這方面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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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 已發獎勵碎鑽帖  發表於 2014-3-7 09:20
著作權不需要申請 作品完成就享有  發表於 2014-3-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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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rr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09:27
本帖最後由 xorry 於 2014-3-7 09:28 編輯


其實...............
那天晚上真的很忙, 和一位朋友談論餐廳改造及餐點重新砍掉重煉的問題.
打開手機發現, 已十點多, 朋友又續攤拉到自家繼續閒聊到半夜.
所以手機瞄了帖子.. 好像game over了, 所以就只留下評分待有空回來讀貓大引言大作.

藏在早間, 最重要的是 先恭喜貓大封頂A6!!
這是小小作夢到不敢想的功力.
能留在APK多久, 就作到多少.
只從版務之後, 其實也只比較注意自己區內, 反而疏忽掉其他早期戰友.
anyway, 為您的A6歡呼.

至於轉貼文的著作權問題, 這並非小小的專業,
也只能輕輕代過..

謝謝貓大的重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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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那是之前的無知 自己挖墳所致  發表於 2014-3-7 09:41
No.30 已發獎勵碎鑽帖  發表於 2014-3-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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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enfl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11:03
經由貓大的開示…
說真的…
法律的法條…轉來轉去的…
像我們這種沒有讀書…
實在有看沒有懂…
但這卻不能成為到時候,法官問你時的籍口…與理由…

我看…以後我也要修正一下…
不要直接文章,複製與貼上…

應該用連結方式…請大家到原出處,直接閱讀與欣賞…
這樣也可以到達資訊分享的效果…
也可以尊重到原作,原創者…

不知這樣的理解與做法,是否可行…?

只是,現在的人…都不太敢亂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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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1 已發獎勵碎鑽帖  發表於 2014-3-7 11:11
我想主題發帖之人只用對外連結方式 版規可能不允許  發表於 2014-3-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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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620101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11:24
感謝貓大長久以來
為了廣大會員造福
犧牲無數精神與毅力

也讓我們從您的眾多帖子中
吸取無數經驗與知識常識
真的非常佩服您


這裡所提到的轉貼帖 VS 著作權之合法性 ?
這部份我想大家都比我清楚了解
因為我對法律了解的不多
我只知道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法律是保障每個人
也是約束每個人
所以人人都要遵守法律

在這裡既然讓我們遇到了有關著作權的問題
不妨讓我們去找資料多了解一下
這樣就能讓我們尋著這部份的規定走
如此就不會侵犯他人權利
以上小弟淺見


最後還是要祝福貓大
一路過關斬將
登頂成功
晉升A6白金
這是非常高的榮耀
未來還要持續照顧小弟
貓大辛苦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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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2 已發獎勵碎鑽帖  發表於 2014-3-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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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0a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12:23
在著作權中有一個相當重要的概念,就是所謂的「合理使用」。
簡單的說,就是無須著作權擁有者的授權即可以使用受到著作權保護的「部分內容」,
「合理使用」就是要在著作權擁有者與所有使用者的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避免利用著作權進行資訊壟斷對於資訊的流通與知識的傳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將新聞報導內容引用於網站中,是否侵犯著作權?
因這個部分是少量收錄、酌量取用,不是將某媒體或網站的所有新聞都收錄,
也不是同類型資料整批大量收錄,所以很難界定是否屬「合理使用」?是否侵犯著作權?

如果單純只是為了紀錄或是介紹,理論上該著作人就不會提出告訴
(就算提出告訴也可在法院上抗辯為合理使用,並無損害到著作權人的利益)。

另外,也藉此對貓大升上A6致意。貓大發帖量超過8萬,
成為白金及會員可說是實至名歸,更感謝貓大平常的照顧與不時的好康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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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3 已發獎勵碎鑽帖  發表於 2014-3-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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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22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14:43
本帖最後由 寒风22 於 2014-3-7 17:07 編輯

先恭喜貓大榮升A6最高級,最厲害的白金機器人(貓大我用繁體字打的呀)

每次都會看到貓大您發著作權及轉貼的相關資訊
感謝您的宣導

還有"轉貼新聞全文是合法的
這我就不知道了喔,
需要由專家確定囖

以我個人看啊
我覺得轉貼已經觸犯了著作權。
雖然以前常常發美食帖,
但我卻沒有註明來源啊
我實在為我的作為感到萬分抱歉啊
還有現在我已經不再轉貼了啊
都是看到貓大的提醒~
雖然我是馬來西亞人~~

貓大
我知道轉貼新聞是違法的~
我本來想改的,但忘記要寫什麼了~


最後
謝謝貓大您的碎鑽辣,
您自己用就可以了,我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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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4 已發獎勵碎鑽帖  發表於 2014-3-7 16:09
請注意轉貼新聞全文是不合法的 您請看清楚內容  發表於 2014-3-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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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lower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14:49
在大學時期
教授就常跟我們提到著作權的重要性

因為現在網路這麼發達
很多學生在做報告的時候
常會用網路上的資料
而大部分的學生都會直接複製、貼上他人的著作
殊不知這樣已經觸犯了著作權法

如果不想觸犯到著作權法,其必須具備以下合理引用之規範:
1.非營利使用
2.學術上利用 (須註明作者及來源)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感謝貓大一直以來的照顧
也常提供這麼多知識讓我們了解


恭喜貓大榮升A6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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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5 已發獎勵碎鑽帖  發表於 2014-3-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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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ar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20:18
恭喜貓大升上APK至頂等級先
          
這個議題實在很嚴肅,考慮很久真的不知道怎麼回答
尤其像我這個出擄人,小時候也沒好好讀過書
那些樂樂等的法律條文看得很頭痛
好不容易學會Ctrl+c Ctrl+v跟著人家學分享賺積分
如同晴天霹靂 Ctrl+c 跟 Ctrl+v 已經不能再用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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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8inv97l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4-3-7 21:56
本帖最後由 t68inv97l 於 2014-3-7 21:59 編輯

好長一大篇= =
但...我想 基本的尊重 還是要有 附上連結.標明出處...等 之類的
但有時礙於論壇或是網站的規定 就會把連結省略
久而久之就會變成習慣 習慣久了就會呈自然
自然之後...就...隨意了~
說真的~我蠻常把著作跟專利 搞混 哈哈= =+

-------------------------------------
另外恭喜貓大升級

感謝~您的照顧

雖然現在還沒升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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