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人倫悲劇! 孝子護母弒父 肇因長期隱忍父施暴

[複製連結] 查看: 480|回覆: 1|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sweiyua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6-7-25 08:19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weiyuan 於 2016-7-25 08:23 編輯

來源:蘋果日報 2016年07月25日

兇嫌陳振惟(右圖)昨殺害父親後在警局呆坐,直說「很後悔」;阿嬤(左圖右)與二姑則下跪替孫子求情,說「孫子很孝順,兒子很壞。」陳宏銘攝

【陳宏銘、游仁汶╱連線報導】人倫悲劇!屏東縣孝子陳振惟長期隱忍暴躁的父親對母親家暴動粗,前晚至昨清晨,父親又辱罵母親「討客兄」,他為保護母親,三度與父口角衝突,並在父親對他拳腳相向後,憤而拿菸灰缸砸父親頭部,再持利剪刺父親左頸動脈致死。警方昨移送時,他的阿嬤下跪哭說:「孫子很孝順,兒子很壞!」求警方幫忙向法官求情。這件弒父案移送屏東檢方複訊後,向地院聲請羈押,昨深夜十一時獲裁三十萬元交保。

死者陳任郎(五十一歲)家族經營羊肉店生意,陳與妻子(四十七歲)結婚二十八年,育有二子,兩個兒子從讀國中起就常在店內幫忙,中午忙到深夜十一、十二時打烊。


屏東昨發生兒子護母弒父案,現場留下大片駭人血跡。翻攝畫面

不滿父罵母討客兄


昨清晨近五時,警方獲報趕赴高樹鄉陳宅,只見陳任郎倒臥客廳沙發旁地上,滿地是血,長子陳振惟(二十七歲)呆坐一旁,陳妻與次子不知所措地走來走去。陳任郎送醫急救仍不治,下午檢警相驗,發現他頭部有遭鈍器砸痕,頸部有四處刺傷,其中一處傷及左頸大動脈,是致命主因。

里港警分局副分局長陳金彰表示,據調查,前晚十一時許,陳任郎先在自己經營的羊肉店以三字經辱罵妻子「討客兄」等話,長子陳振惟出面護母,與父親口角衝突。隨後打烊一家人返回住處,昨凌晨二時許,陳任郎再辱罵妻子,陳振惟及弟弟對父親說:「媽媽數十年那麼辛苦,爸爸別再亂了!」陳任郎不滿兒子頂嘴,父子再起口角。


陳振惟的媽媽(左)、弟弟(右)昨步出分駐所匆匆離去。

自責衝動很後悔


清晨四時三十分許,陳任郎再到客廳找妻、子三人理論,父子三度衝突,陳任郎先動手打兒子多下,站在一旁的弟弟原想上前勸阻,但媽媽擔心也會被打,拉住小兒子,沒想到想再去勸時已來不及了,長子陳振惟氣昏了頭,拿起桌上菸灰缸砸父親頭部,又拿起桌上剪刀刺向父親左邊頸部,見父親倒地,才急忙叫弟弟報警。

陳振惟警訊時坦承殺人,他向警方說:「很對不起爸爸」、「很後悔,為何要那麼衝動」。

陳妻向警方求情,嘆稱嫁個莽夫,幸虧有兩個兒子一路陪伴扶持,才讓她能堅守在家中,希望警方幫忙向檢察官或法官求情。


陳振惟(中)與阿公、阿嬤(右)感情很好,還把出遊合照設為臉書封面。翻攝臉書

嬤下跪:是兒壞


陳振惟的阿嬤昨午與女兒向警方下跪,哭求幫忙向法官求情。阿嬤說:「我要來救我的好媳婦及好孫子,這個兒子我早就不認了,但這個媳婦和孫子都是最好的。這款父親真的是很壞,我先生死了我有大哭,但兒子死了,我不會哭的!」

陳振惟的姑姑也哭著稱弟媳長期被弟弟欺負,卻為了家庭忍氣吞聲,姪子是個很善良、很孝順的孩子。她對警方說:「拜託你們,救救我們陳振惟!」

鄰居說,陳任郎長年來在酒後對妻子有言語和肢體暴力,「陳家三天兩頭就有大吵聲,但兩個兒子都很乖巧!」警方問怎不聲請保護令?陳家人說,怕聲請保護令會使陳任郎情緒更不穩,考量家庭和諧因而隱忍。

屏縣社會處表示,查無陳家家暴通報紀錄,家暴案要通報才不會讓加害人恣意妄為,社政、警政等資源才能介入、輔導、協助。

堪憫恕可望減刑

律師鄭光婷指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可判無期徒刑或死刑,但法官審酌被告行兇動機時,會考量被告是長期目睹母親遭父親家暴、為維護母親才憤而下手等狀況,可能援引《刑法》「情堪憫恕」理由減刑。

她表示,三年前彰化縣何姓大學生因自小目睹父親酗酒又對母親家暴,憤而持刀刺父致死,一審法官認為家暴已對何男造成「創傷反應」,經二次減刑判八年六月;兩年前,高雄市曾男也因受不了父親對母親家暴二十年,還常磨刀恐嚇要殺母親,憤而持刀殺害父親,落網後他稱「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媽媽!」一審認為曾男長期承受恐懼,犯案動機是為保護母親等,判七年八月。


【孝子護母弒父示意圖】
1陳男的父親長期對妻子家暴,前晚又辱妻「討客兄」,陳男護母卻遭毆打。


2陳男還手,弟弟欲勸架,母親拉住他以免也被打,陳男拿菸灰缸砸父親頭部後,再持利剪刺頸部致死。


遇家暴注意事項與求助管道
.了解施暴原因,尋求專業協助改善
.若家庭暴力無法改善,切忌隱忍
.盡量勿與施暴者正面衝突,以保護自己
.萬一與施暴者衝突,應盡快離開現場
.確認安全無虞後,應立即報警或向家暴防治單位求助
●求助管道
.各地警局:110
.婦幼保護專線:113
.全國福利關懷專線:1957

資料來源:美和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許坋妃、高雄市警局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沙發
eminyimi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25 09:10
真的長期有這種狀況要打113

評分

參與人數 1幫助 +1 收起 理由
sweiyuan + 1 土豪我們做朋友吧,我非常仰慕你..

查看全部評分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