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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雇主免付資遣費 酒駕入獄 可直接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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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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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啟芳、朱芳瑤、林郁平╱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1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啟芳、朱芳瑤、林郁平╱綜合報導】

喜歡貪杯的駕駛人,一定要注意!三罐啤酒不僅可能讓你鋃鐺入獄,還會被炒魷魚。高市府勞工局接獲不少雇主及民眾來電詢問「酒駕新制是否會連帶影響工作權益」?勞工局長鍾孔炤明確表示,酒後駕車被處有期徒刑確定要入監服刑,老闆將可直接解雇勞工,一毛資遣費都不用付。

取締酒駕雷厲風行,警方連續多日在各地大執法的結果,已對許多喝酒的聚會產生嚇阻作用。尤其是面對堪稱世界上最嚴厲的酒駕懲處,比照刑事犯上銬、戴安全帽移送的基本規格,的確在酒客之間確實出現震撼效果,再加上可能入監服刑(至少二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而導致丟飯碗的連鎖效應,勢必引發社會議論。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代理處長王厚偉解釋,依據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換言之,若勞工因酒駕觸法致入監服刑,雇主可以直接解雇勞工。

喝三罐啤酒 可能丟飯碗

王厚偉說,假使不符合前述該款要件,雇主恣意將勞工免職,則涉及違法解雇,勞工可向各縣市政府的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如調解不成想對雇主提告,符合一定條件的勞工,勞委會可提供法律扶助。

酒駕新制在六月十三日凌晨上路,依新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規定,倘駕駛人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點○五以上,即屬公共危險罪,可處二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徒刑併科罰金廿萬元。根據研究,一般人喝了三罐啤酒極可能超過此一酒測值而遭移送。

高市勞工局指出,現在雖然還沒有企業解雇酒駕勞工確定案例,但勞工還是要注意,免得辛苦工作一輩子,到頭來還是一場空。為了讓勞工瞭解酒駕嚴重性,高市府勞工局將與各工會辦「喝酒不開車,工作有保障」宣導活動。

馬:阻酒駕 要六親不認

此外,馬英九總統昨日出席警察節慶祝大會,也宣示台灣已進入酒駕零容忍時代,指示內政部要求每一縣市訂出降低酒駕死亡率目標。馬英九說,全台死亡率最高的就是酒駕,「要六親不認,這樣才會有效!」

馬英九表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涉及「過失致死」罪,有檢討的必要。因為「喝了酒就會神智不清,卻仍駕駛一千多公斤汽車或一百多公斤機車的殺人武器,你說沒有故意嗎?」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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