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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建議版主把用戶扣分禁言時,應有合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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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ck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0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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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民的成因,可能是社會的不公義。 請你想想。  發表於 2012-11-10 22:35
但... 我希望大家都自我檢討,為什麼會這樣呢? 能否理解我的心情呢?我錯在po問題在交友區,希望你想想為何我看了版規都po 錯呢?謝謝  發表於 2012-11-10 22:33
我明白的,希望你了解我的心情和為何有這行為  發表於 2012-11-10 22:23
應該說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發表於 2012-11-1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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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lanl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0 23:21
你們未回應「永久禁言」的準則。版規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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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yfly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00:00
本帖最後由 nightyfly 於 2012-11-11 00:24 編輯

看完你所有的回應加上這篇
http://apk.tw/thread-146582-1-1.html
連我都想把你丟到黑名單.
原因只有一個,未依版區po文!
大家都這樣這邊貼一篇,那篇貼一帖,這論壇還能看?
交友區不是聊天區,要求就是貼自己照片,誠心交友用.
我也有很多不滿,我能到處放火?讓別人也不爽?
誰誰誰該有啥權限,不是你說了算,別人在墾地的時候,您在那裡?

還有,任何帖子都有"編輯"功能,不要浪費版面.

編輯:也請了解,解禁:不代表之前的禁言是錯的.只是給再一次機會能正常參與論壇.
情緒,人人都有,但是能冷靜從錯誤中學習才會進步.有時還得感謝讓我們生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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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講我知,那裏寫交友版區不可po 文? 我真的找不到。謝謝幫忙。 我說的是tid=134950,當然我承認146582 我是錯的。但沒有原先事情發生,怎會失理智  發表於 2012-11-11 00:32
希望你明白我覺得我曾被永久禁言的po 是不合理。扣分我還可接受。  發表於 2012-11-11 00:20
很對不起,因我未了解po 文的正確位置。但希望你明白我的心情。  發表於 2012-11-11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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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0332ppps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00:12
雖然是他的錯沒錯
但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錯
永久禁言我覺得有點過份
應該給別人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永久禁言應該是留給那些惡意灌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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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回取消權力的想法,但希望說明扣分的準則與各情況的上限,禁言的準則。  發表於 2012-11-11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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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lanl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12:33
請各板主留意,這po 主題是針對
http://apk.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4950
的做法。

我承認昨天我的行為是不對,對不起。
你罵我昨天的行為,我樂意接受。
但請各位想想我為何有這樣的反常行為。

如果你們還想就我昨天的行為說我的不是,我樂於接受。
但各位都說說我10月的po 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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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das_usa9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14:41
alanlo 發表於 2012-11-11 12:33
請各板主留意,這po 主題是針對
http://apk.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4950
的做法。

都過了一天你怎麼還在爭這個點呢?
你不是都可以正常操作了嗎?
那你還想要怎麼樣呢?
想當板主?還是管理者?
你隨意的PO抱怨就可以讓你再次永久禁言了你知道嗎?
什麼叫做我們要想想你會有這樣的反常行為?
你不過就是情緒化而已阿?
你今天不開心到處打人
法官判罪時問你是否有心悔改不會再犯錯了?
結果你一直回說我打人我不對
但請法官想想我是為了什麼打人?
沒有明文規定打人就要被叛多久的刑?
這什麼跟什麼阿?
各退一步不就好了嗎?這難道有很難嗎?
今天被妳爭到了什麼那又怎麼樣呢?
你對這個地方會有什麼正面的貢獻?或著提供什麼幫助嗎?
從頭到尾就只看到你的情緒化再那邊亂
你這樣的負面教材   深怕會引起別人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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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重點是第1條罪,我不甘心法官的判決,因還未有合理的解。 但我需要澄清我的看法。 事實上,第1條罪還未解決。我只想尋求答案。  發表於 2012-11-11 20:53
謝謝你的分享。 但是我想說,我可以認第2條至第n 條罪,我並沒有抗議刑罰,只是其中一個po 已扣分,我說了很多次樂意接受,亦說了很多次對不起  發表於 2012-11-1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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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克 + 6 + 2 所有人留言,只有這篇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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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yee1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0:00
由 手機網頁 發佈
本帖最後由 hoyee108 於 2012-11-11 20:10 編輯
alanlo 發表於 2012-11-11 12:33
請各板主留意,這po 主題是針對
http://apk.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4950
的做法。


可是本人覺得 player16818大大出手大重了
一次扣分
之後黑名單了
初初犯要那麽重手嗎
好似沒有了改個的機會

以上是本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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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lanl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1:13
我強調,你們沒有合理的答覆,我是不會放棄的。其他會員都請細思。
請其他會員評一評我有沒有退一步。謝謝各位。

我雖然還有少許負面情緒,但現時的負面情緒不是來自判刑。
但是,我已經把我的負面情緒化為樂趣。原來辯論是多麼好玩的。
多謝你帶給我這麼多的觀點。希望你可以集中辯論我第1條罪,我很想知道你的論點,讓我多多學集。

希望這個辯論成為這個網中最特別的討論。當然,你鍾意繼續批評我有負面情緒,我是無所謂的。你鍾意點講都沒有問題。因為我都被人講得很好惡了。我不介意你們攻擊,因為我在某事上真的做錯。

我只希望,你們不要因我煩而刪除這篇討論。如果這事發生,是證明你們無理。

我希望大家說說看法,謝謝。回想起板主們的回應,真有趣,好開心,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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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克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1:31
本帖最後由 艾力克 於 2012-11-11 21:46 編輯

很少把這類的申訴帖子從頭看到尾,因為每次看到這些,心裡就有很深的感觸,
彼此都是在捍衛各自的想法,


樓主沒錯,只是錯在不知該如何運用申訴,
(這也是新手最容易犯的錯誤)
其他版主、熱心人士更沒錯,

大家只是希望看到論壇更美好、更貼近自己所想的,


但是...這世界就是如此,總是有很多不完美之處,
難道我們本身就因為這些不完美而停止運轉了嗎?


當然不是...!!


16樓小渝妹已經把重點寫明,
錯就是錯,只是因為法官用了高規格來做判決而已...



你要說法官有錯嗎??? 他還真的沒有錯。。。
只能說每個版主的管理風格不同,


有版主選擇原諒(輕判),
有版主選擇禁言、禁訪(重罰),
但是就論壇而言,辛苦的版主們都是在盡義務、對論壇負責,重點是無償的。。。所以最終,樓主也已經恢復你的權限了,我想也無須再一直討論為何要"永久禁言",
版主們也無須在此一直舉證、解釋,



這議題大家就此結束吧...

我想管理員設立此Android論壇最終的目的,
還是希望能提供大家一個可以方便下載、可以盡情討論Android相關議題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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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道我po 這篇文章時很用心,有看版規呢?  發表於 2012-11-11 21:51
我未覺得我的第1條罪被平反,因為你還說各版主風格問題。只是你們好心放了我。 是否只想草草了事呢?  發表於 2012-11-11 21:49
這無理重罰就令會員十分不便。  發表於 2012-11-11 21:42
我的問題時,這重罰對嗎?  發表於 2012-11-11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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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rix20204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1:55
由 手機網頁 發佈
艾力克大講的很好阿!!!
拍拍手
今天假如我看到10篇裡有9篇都是違規文
我是個很盡責的版主
你說說看
如果是你
會不會越看越生氣?

這是情緒化的說法
那也有可能player大對犯規的人都處以重罰
有可能碰到重罰的底限了
這個制度應該會改進
不過
我相信版主都是帶著為論壇好的心情處理每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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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的,已尋求改善方法。  發表於 2012-11-1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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