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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建議版主把用戶扣分禁言時,應有合理準則

 關閉 [複製連結] 查看: 2042|回覆: 25|好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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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rix20204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1:55
由 手機網頁 發佈
艾力克大講的很好阿!!!
拍拍手
今天假如我看到10篇裡有9篇都是違規文
我是個很盡責的版主
你說說看
如果是你
會不會越看越生氣?

這是情緒化的說法
那也有可能player大對犯規的人都處以重罰
有可能碰到重罰的底限了
這個制度應該會改進
不過
我相信版主都是帶著為論壇好的心情處理每件事吧!

點評

我理解的,已尋求改善方法。  發表於 2012-11-1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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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lo + 1 很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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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克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1:56

重罰會令會員十分不便???

難道你不知道你這樣在每一版面都發相同的問題帖,
對我們就不會造成不便嗎???

你已經恢復你的權限了,我也已經做出所有相關解釋,
請你花點時間看看、想想我回覆的重點在哪!!

如果你還是執意筆戰,我會選擇關閉你這帖子

點評

重點是:官字兩個口,我的理解對嗎? 其實只需解釋,這版是你們的,你們想怎樣都能。 我只在想,版規的作用在何呢?  發表於 2012-11-1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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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主| alanl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2:03
能否在「幫助新會員上手」區說明這個情況,有些版主第1次就可判「永久禁言」。
還把我這例子作說明。提醒各會員小心。謝謝。

我不介意顯示 / 或不顯示我的賬號。但希望盡快更新。謝謝。

其實... 我只想你們加多些例子吧。讓其他會員知道這版是超級嚴格。
還有,有「幫助新會員上手」區內說明會員可以去那版po 文,介紹所謂的「水族館」。

能做到這點,即補回任何的爭議。這是就此結束,謝謝。

點評

我會建議以後新帳號開通後由系統發送有關「新會員注意事項」的公共消息,但仍需站方管理層做研究討論裁決,這都需要時間.您先歇息.先就此結束.  發表於 2012-11-11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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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gheti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2:18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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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樓主| alanl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2:43
本帖最後由 alanlo 於 2012-11-11 22:45 編輯
alanlo 發表於 2012-11-11 22:03
能否在「幫助新會員上手」區說明這個情況,有些版主第1次就可判「永久禁言」。
還把我這例子作說明。提醒各 ...


謝謝你的幫助。我希望這裏更透明,更進步。
我明白處理需時。

我不介意23樓的批評,請管理員顯示他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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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adidas_usa90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23:24
alanlo 發表於 2012-11-11 22:43
謝謝你的幫助。我希望這裏更透明,更進步。
我明白處理需時。

......你到底還想證明些什麼呢?
每個法官有每個法官的觀點
但每個法官都是在法律的規定下定罪
沒有任何人為了私心!!
你不就是要自由才上訴的嗎?
現在改判你自由並不代表你可以喋喋不休欸
你不公有什麼用?   結果你就是違反規定呀!!
你如果必恭必敬法官是可以法外開恩特赦你的!!
你執意駁斥甚至累犯屢屢
任何法官都能夠加重你的罰則你懂了嗎?
希望你冷靜點    回歸到原點
你不就是要認識新朋友?   你不就是要能正常發言?
現在這兩個初衷都給了你那你想要什麼呢?
可以了吧?該收起那些情緒了吧?

點評

其實我已當作有趣的討論。因為我是個很無條聊的人。  發表於 2012-11-11 23:41
希望你可從另一個角度看看,其實你上個回應中,我有很多的想法。你不介意,可以討論。 但版主希望不在這裏再談論。如果你想傾談,可以選擇場地  發表於 2012-11-11 23:40
謝謝你的看法  發表於 2012-11-11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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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wnLi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2-11-12 10:19
hoyee108 發表於 2012-11-11 20:00
可是本人覺得 player16818大大出手大重了
一次扣分
之後黑名單了

每個人都曾經是新手
A6也經歷過A0、A1,終於達到A6
互相尊重是應該的
player16818的毛病出在於
扣分、禁言後不給理由,常常直接送一句「來亂的」
這很傷人自尊的
處分會員之後,應給予理性、具體的建議
而非讓新成員放棄APK,甚至轉往其他論壇發展

我在私訊裡跟你提過很多次
水族館真的是各路會員們的聖城
再提供一次連結給你:
http://apk.tw/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180&page=1

點評

謝謝你的支持。 經過這裏的討論,才知不應在這裏談論。 我尊重此版,我可否在「水族館」內說出我的心情呢? 這事情已結束,不再在這討論。  發表於 2012-11-1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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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6822x + 1 + 1 非常讚
alanlo + 1 + 1 很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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