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態度
去年12月2日,科赫發佈了65頁的判決書,表意十分明確,完全可以當做法學院專利課程的教科書。“在擔任法官前,科赫法官曾是一名知識產權訴訟律師,所以她非常瞭解這些問題。”斯坦福法學院教授兼該校法律、科學和技術項目總監馬克‧萊姆利(Mark Lemley)說。
科赫的判決只是臨時的,她的中心意思是: Apple 希望針對 Samsung 設備在美國下達臨時禁令的申請,要等到今年7月對本案開庭審理並做出最終判決後再做決定。科赫既沒有放任 Apple 的自以為是,也沒有幫助 Samsung 打破 Apple 的光環。
首先,科赫重申,儘管產品設計可以申請專利,但“受功能所限的”設計不能申請專利。儘管 Apple 擁有專利,但並不表示通過縮小智能手機的體積來提升握感的創意歸屬於該公司。如果他們能夠獲得這種專利,其他企業就無法出售實用的智能手機了。與之類似, Apple 也不能阻止競爭對手為了方便觸控操作而採用大螢幕,或是為了方便貼近耳朵而將聽筒設計到設備的上半部分。
在談到“顯而易見”的概念時,科赫對 Samsung 表達了同情,認為 Apple 所謂“震驚世界”的創新言過其實。她分析了日本 Sharp 2005年6月6日獲得的一項日本專利,該專利比 Apple 的相關專利早很多。根據美國法律,國外專利可以被視為“先有技術”,從而否決美國專利。科赫用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檔案中的一些示意圖對自己的觀點進行了闡述,她表示, Sharp 的專利與 Apple 的D’087相似,也有圓角,螢幕與邊框的比例以及揚聲器的形狀都很類似。她補充道, Sharp 的專利是一項非常簡潔的設計,普通人很有可能認為 Apple 的D’087基本與 Sharp 的專利相同。
科赫總結道:“ Samsung 承擔了足夠的舉証責任,對D’087專利的有效性提出了實質性的質疑。”但最終結論需要等到今年7月的庭審時宣佈。在這起官司中, Apple 有可能喪失一項最重要的知識產權。從實踐來講,該公司可能因為自己的好鬥而付出代價,在今後的訴訟或交叉許可談判中喪失籌碼。
判決書中的冗長專利法律分析可能會令外行感到頭痛。科赫法官表示,假設法庭發現 Apple 的另外一項設計專利有效, Samsung 的Galaxy S 4G和Infuse 4手機便有可能侵犯該專利。但她不會因此禁售這些手機,部分原因在於她認為侵權問題是一個“封閉式問題”,需要更多証據。她繼續說道,將 Samsung 的兩款手機逐出市場將面臨很高的誤判概率。因此,她駁回了 Apple 的請求,允許 Samsung 繼續在美國銷售這兩款手機。
科赫對iPad的設計發表的評論令 Apple 更加失望。她仍然用了手繪的草圖展示了1994年的一款外形粗糙的Fidler/Knight Ridder平板電腦,該產品是專為數字報紙設計的閱讀器,與 Apple iPad的D’889專利給人“基本相同的視覺印象”。“因此,法院認為, Samsung 以‘顯而易見’為立場對 Apple D’889專利的有效性提出了實質性的質疑。”她寫道。所以,iPad的設計或許人人都可使用。科赫同樣沒有批准禁售 Samsung 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
或現轉機
但 Apple 並未氣餒,而是又聘請了洛杉磯的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師事務所,與Morrison & Foerster一同於今年2月發起了新的訴訟,指控 Samsung 最新產品侵犯了 Apple 的更多專利。此舉隨即引發了眾多反訴和對反訴的反訴。科赫接手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侵權官司越來越多,其他城市和國家的法院受理的官司同樣如此。
然而知情人士透露, Apple 和 Samsung 高管最近就潛在和解展開了溝通。 Apple CEO蒂姆‧庫克(Tim Cook)似乎並不像喬布斯那樣一心想把敵人逼上死路。在庫克看來,訴訟似乎是一種必然的邪惡,而非複仇之道。
不過, Apple 與 Google 之間的更大分歧遠未解決,而且不僅僅事關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儘管二者都在努力爭奪流動設備領域的霸主地位,但卻都在防範微軟。而由於數字樞紐有可能將互聯網和電視整合到一起,因此他們還有可能在這個新興領域展開鬥爭。
從短期來看,如果這些科技巨頭能夠坐到一起,起草一系列全面的交叉許可協議,最終交給會議室外等候的律師審核,那就可以節省大量的費用和精力。桌面領域也曾經歷過類似的法律大戰,但最終也是憑藉這種方法解決的。這種方案“仍然很有可能在這一市場實現,”斯坦福的萊姆利說,“但與此同時,這些企業過去幾年已經支付給律師4億多美元。不知道他們花的這些錢能帶來什麼回報。”(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