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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應召女塞血球裝處女 恐染愛滋B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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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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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華人健康網 記者馬婉娟/台北報導 | 華人健康網 – 2013年10月15日 下午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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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流傳有應召女郎以塞血球假裝處女,抬高價格,但根據平面媒體報導,其中竟還有醫師販賣「處女血球」,大撈黑心錢!且部分血球血液來路不明,恐有傳染疾病隱憂,醫師更指出,將棉球塞入陰道,若處理不當,會引起骨盆腔發炎,最嚴重可致命,不明血液更可能傳染愛滋病、B型肝炎。

血球來路不明 恐傳愛滋病及肝炎
台安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陳思銘表示,將冷凍血液棉球塞入陰道,假裝是處女初次性行為「落紅」已經是老方法,且國內外都有人用,並不需要複雜技術,但此次報導出的診所,有些販賣來路不明的血球,除了購買的應召女郎本身容易發炎,經血液傳染的B型肝炎、愛滋病也可能藉此傳染。
報導指出,購買「處女血球」的人多是應召女子,因處女可開更高價碼。但醫師強調,來路不明的血球除了清潔消毒問題,影響應召者的健康,更無法確定的是血球中血液是否為已感染疾病血液,應召女子在陰道中塞入血球,再與嫖客發生關係,雙方感染經血液傳染的愛滋病、B型肝炎機率都很高。
賣「處女血球」 最重可吊銷醫師執照
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副處長黃繼慶表示,販售血球若使人染上愛滋病,便觸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而醫療機構如沒做好感染控制,至是病患感染傳染疾病,則觸犯《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杜仲傑指出,抽血屬侵入性醫療行為,執行者若未具醫師資格則屬密醫,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依此報導內容來看,有些販賣「處女血球」者為正規醫師,經調查後證據確實,便有違背醫學倫理疑慮,可以醫師法第25條開罰,最重可勒令診所停業1年或吊銷醫師執照。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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