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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新聞分析-玩真的 石世豪要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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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2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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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淑惠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2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林淑惠】

立院初審通過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俗稱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在各政黨過招角力下,留下了包括最具爭議的媒金分離等條款、留待二讀及三讀再過招。

法界人士認為,媒金分離條款一旦保留是否溯及既往、以及關係人如何界定的配套條例,便等同於將媒金分離條款整個保留下來。

石世豪日前大動作回應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以頭版全版刊登廣告,質疑反媒體壟斷立法是為特定人士護航,玩真的或玩假的時,明確表達NCC對於建構防制媒體壟斷制度有其迫切性的明確立場,並重申,從未以特定集團的利益或不利益為出發點,而是希望能夠建立公平合理的媒體整合制度。

不過,石世豪並沒有明確表示,是否會溯及既往。但若不溯及既往或以特定的時間點溯及既往,就很難建立公平合理的媒體整合環境、也很難說它具有公平性。

反媒體壟斷法初審通過後、接下來進行二讀及三讀闖關,如果媒金分離以NCC成立的95年做為切割點,那麼,聯邦集團旗下有聯邦銀行也有自由時報,但投資自由時報的時間點早在95年之前,該案將因此排除在媒金分離管制範圍之外。

其次,如果媒金分離不溯及既往,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以個人及家族名義成立大富媒體、並於2000年10月以大富媒體投資凱擘有線電視,同時掌控國內10多家頻道節目代理權案,亦將因此不受媒金分離條款約束。

當初NCC訂定反媒體壟斷法,主要為了防堵旺中集團擴大媒體版圖,然NCC堅持當初反媒體壟斷法絕不是為了個案立法,也絕對是玩真的,所以,當初NCC立法精神便考量到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與頻道代理商對頻道上、下架之影響力,以及無線電視台、日報、廣播、有線電視之間的市占率做為跨媒體整合管制依據。

但媒金分離一旦不設回溯條款,或以特定時間做為回溯的分界點,那麼無疑是幫自由時報及富邦排除了來自媒金分離的法律規範,就很難在「建立公平合理的媒體環境」站得住腳。

石世豪公開說,反媒體壟斷是玩真的,所有民主法制國家都在建立制度,制度其好處就在讓大家知道尺度在那裡,且制度愈周延愈好。

既然是玩真的,就不應該有模糊空間,避免模糊空間引發不必要的爭議,反媒體壟斷法就應該用最嚴謹、周延的方式入法,不僅僅要溯及既往,而且要將「關係人」條例明確入法。如此,才能讓反媒體壟斷法完成立法後確實可行,石世豪玩真的,就要說到做到,否則爭議難斷。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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