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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7日 上午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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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審查「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立委認為「市佔率」才能真實反映業者壟斷程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收視率」清楚直接,雙方爭議不休,委員會最後決定另排時間續審。 NCC版本明定跨媒體整合時,頻道採取年平均收視率做為計算基礎,廣播、日報、週刊、雜誌年平均收聽率及年平均閱讀率折算為收視率後加總計算。
根據NCC子法草案,頻道間整合,如果有系統台業者參與,除計算所有頻道年平均收視率總和,另依訂戶數不同規模,分別定2、1.8、1.6、1.4、1.2等五級加重權數。同樣地,頻道間之整合,如有頻道代理商參與,也依照代理頻道數目定同樣五級加重權數。
但民進黨版、立委楊麗環版、民間整合版,都採市佔率計算。民進黨版本針對一萬戶以上規模系統台、無線電視台、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廣播及全國性日報規範;楊麗環版本納入線上直播網路頻道;民間整合版本則是有線電視業者訂戶數市佔率超過二十%,或結合後在任一媒體市場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就禁止。
立委:台菲開戰 收視才會達門檻
立委批評NCC採取收視率並不合理,李昆澤說,大概台灣跟菲律賓打仗才有十五%收視率,達到管制門檻。立委羅淑蕾要求列入媒金分離。
NCC主委石世豪強調,市佔率應該採發行量?廣告量?界定相當困難。收視率直接反映閱聽者的意見,業者也相當熟悉,採計毫無困難。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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