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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葉冠亨遭求刑7年 死者家屬認為太輕呼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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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5-30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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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友戲稱「葉少爺」的葉冠亨,4月25日因為酒醉駕車,在高雄市區追撞王姓男子駕駛的垃圾車,失控翻覆後再撞擊晨間外出運動的李姓女子,導致李女傷重不治,同車友人陳姓友人也賠上性命。警方查出當時葉冠亨駕駛時速超過100公里、酒測值0.855,30日上午高雄檢方依酒駕刑責最重7年對葉冠亨求刑,同車陳姓友人父親則表示「酒駕撞人致死跟殺人沒兩樣」,最高才判7年「太輕了」。

這起全台眾所矚目的酒駕撞人致死的案件,肇事者葉冠亨,上月25日凌晨與友人在夜店狂歡後,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以將近時速100公里的高速、撞上當時違規左轉入光復一街、王姓男子所駕駛的垃圾車右後方,因為撞擊力道過大,導致葉車失控翻覆,撞上當時等帶穿越中華三路的李幸蓉,當場造成李幸蓉與同車副駕駛座友人陳岡逸當場死亡。

死者之一的李幸蓉,原本是在證券公司擔任副理,突遭橫禍慘死,丈夫許明義也因為傷心過度4天後猝死,留下年僅8歲的女兒。事件發生後,檢方認為葉冠亨和王姓駕駛對於被害人家屬絲毫沒有彌補的誠意、犯後態度漠然,對葉冠亨依酒駕最重刑責求刑7年、王姓駕駛則是從重量刑。

這起酒駕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社會對於目前酒駕刑責太輕引發不少正反意見,加上之後也曾發生多起酒駕撞死人事件,引發內政部長李鴻源和朝野立委關注、有意提案修法提高酒駕刑責。遭撞死的李姓女子,留下的8歲女兒由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輪流照顧,其中外公外婆已委託律師向葉冠亨提出1200萬的民事賠償,同車友人陳姓男子的父親則準備向葉家求償1億元,否則不願和解,寧願他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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