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美國媒體週一刊文稱,過去多年中, Google 一直在網絡廣告市場處於領先。不過,在競爭對手處於優勢的市場中, Google 採用了完全不同的方式來進行自我推廣。
以下為文章全文:
Google (微博)在電視、雜誌和報紙上大量投放廣告,以推廣Google+和Chrome瀏覽器等新服務和新產品。最新數據顯示, Google 廣告支出占營收的比重已經與其他科技公司,例如 Apple 、微軟(微博)和雅虎類似。
根據WPP旗下Kantar Media的數據,去年 Google 在美國花費了2.13億美元來宣傳自己的產品,這一數字幾乎達到2010年5600萬美元的4倍。該公司並未公佈 Google 在美國以外廣告支出的數據。
Interpublic旗下Universal McCann首席媒體官大衛‧科恩(David Cohen)表示:“這體現了傳統的良好競爭。儘管 Google 在搜索領域處於領先,他們在其他方面仍有工作要做,以提升市場份額。”
Google 發言人羅博‧希爾琴(Rob Shilkin)拒絕對公司的廣告戰略置評。他表示:“我們專注於討論產品和用戶,以及兩者帶來的魔力。我們目前不會討論如何通過不同的媒體來接觸用戶。”
Kantar Media估計,網絡廣告目前仍是 Google 最主要的廣告支出渠道。不過在非網絡廣告中, Google 去年的電視廣告支出達到7000萬美元,遠高於2010年的600萬美元。為了推廣Google+。 Google 花費了1200萬美元,其中包括在奧斯卡頒獎典禮中播放的電視廣告。
Google 去年在美國的營收為176億美元,而廣告支出占其中的1.2%,低於微軟和 Apple 的1.5%。 Google 前員工表示, Google 以往並不願意利用廣告來宣傳自己的產品,而是希望產品本身能逐步吸引用戶。不過, Google 隨後開始發展一些非搜索業務,因此需要提高用戶對這些新產品的認知度。此外, Google 還需要更好地宣傳隱私政策,以及街景地圖服務的隱私保護狀況。
對 Google 來說,投放電視廣告可能與該公司的願望相違背。通過發展拍賣系統,以及讓市場確定網絡廣告的價格, Google 已經建立起了一個價值400億美元的業務。 Google 也一直試圖說服營銷者將廣告預算從電視廣告和印刷廣告轉向網絡廣告。
不過, Google 正致力於成為類似 Apple 的消費電子品牌,這意味著 Google 需要更多地進行宣傳。 Google 正計劃推廣及銷售自主的音樂和流媒體視頻設備,並收購了消費電子公司摩托羅拉(微博)流動。
Google 在2010年“超級碗”的比賽中播放了首條電視廣告。該公司隨後向紐約的“創新實驗室”進行投資。該實驗室由廣告公司Ogilvy & Mather前高管安迪‧伯恩特(Andy Berndt)領導,主要負責 Google 的廣告營銷理念。 Google 近期的電視廣告長度為60至90秒,並在美國職棒大聯盟世界大賽和CBS的《星期六晚間直播》等節目中播出。(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