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颱風」名詞之來源
我們都知道颱風來的時候一定有狂風,有暴雨,在狂風暴雨之下一定會給人們帶來可怕的災害,受過颱風災害的人都會談颱色變。那麼,颱風究竟是什麼呢?在氣象學上說,颱風是一種熱帶氣旋,也就是在熱帶海洋上所發生的低氣壓。至於颱風這個名詞的來源,一般都說是從廣東話「大風」演變而來;但據考證,可能是從台語「風篩」演變而來,因「台語篩同台加風作颱」,至今台語稱颱風為風颱,所以此一說法頗為可信。但無論「大風」也好,「風篩」也好,總之颱風就是在熱帶海洋上發生的一種非常猛烈的風暴。
(二)颱風之源地
台灣所遇到的颱風大都是從北太平洋西部來的,發生的地點以加羅林群島附近至菲律賓之間的熱帶海洋上為最多,另外南中國海也有颱風發生,但次數不多,威力亦較小。
颱風並非僅對我國造成災害,在日本、菲律賓及中國也常受颱風之侵襲,而美國、印度,甚至南半球澳洲一帶亦都有熱帶氣旋的侵襲,不過各地對此類風暴之稱謂有所不同罷了。在大西洋發生的稱為颶風,此字起源於印第安語,意思是惡劣天氣之神。在印度洋上發生的稱之為旋風,因颱風本是一種旋轉之風。
(三)颱風強度之定義:
颱風強度之劃分是依據其中心附近最大風速而定:
(1)熱帶性低氣壓-中心附近最大風速等於或小於每小時 33浬(每秒17.1公尺)即等於或小於7級風。
(2)輕度颱風-中心附近最大風速每小時為34至63浬(或每秒 17.2至32.6公尺),相當於8至11級風。
(3)中度颱風-中心附近最大風速每小時為64至99浬(或每秒32.7至 50.9公尺)相當於12~15級風。
(4)強烈颱風-中心附近最大風速每小時在100浬(或每秒51.0公尺)以上,相當於16級或以上之風。
在太平洋上一年到頭,均可能有颱風發生,惟通常以7月至9月最多。根據過去紀錄,侵襲台灣之颱風,最早出現在4月下旬,最遲為11月;侵襲次數,則以7、8、9,三個月為最多。
(四)颱風之命名及編號
颱風在以往並無名字,普通都按每年發生次序編號,國際間並無統一規定。當同時有兩三個颱風發生時,常會不明所指,發生混淆,於是在民國36年(1947年)美國駐關島的聯合颱風警報中心 ( Joint TyphoonWarning Center,簡稱 JTWC ),開始對每次發生的颱風予以定名,以資分辨。定名的原則是北半球180度以西,按英文字母順序排列4組女性名字(每組21個名字,4組共計84個名字),週而復始,輪流使用;北半球180度以東,另定數組女性名字使用。至於南半球所發生之颱風,則用男性名字。如此即可分辨颱風所發生之區域和先後的次序而不致混亂。
民國68年(1979年)北太平洋西部再變更定名方式,颱風之名稱改變為男性、女性相間排列。民國79年(1990年)北太平洋西部之颱風名稱再度更換,且每組增加2個名字,使得颱風名稱的總數擴增為92個,民國85年(1996年)又更改颱風名稱,颱風之編號是用四位數字編列,前二位表示年代,後二位表示當年颱風的發生順序,例如「編號 9608 賀伯颱風」,即表示賀伯颱風為在公元 1996年(民國85年)在北太平洋西部所發生的第8個颱風。
世界氣象組織於公元1998年12月在菲律賓馬尼拉召開的第31屆颱風委員會決議,自公元2000年1月1日起,在國際航空及航海上使用之北太平洋西部及南海地區颱風統一識別方式,除編號維持原狀外(例如公元2004年第1個颱風編號為0401),颱風名字將全部更換,改編140個名字,共分5組,每組28個,分別由北太平洋西部及南海海域國家或地區中14個颱風委員會成員各提供10個,再由設於日本東京隸屬世界氣象組織之區域指定氣象中心(RSMC)負責依排定之順序統一命名。至於各國(或地區)轄區內部之颱風報導是否使用這些颱風名字,則由各國(或地區)自行決定。
由於新的140個颱風名字原文來自不同國家及地區,不僅包括過去慣用的人名,而且包括動物、植物、星象、地名、神話人物、珠寶等名詞,非按英文A至Z的排序,因而十分複雜而不規律。近年來每屆颱風委員會均會因發音或譯意等原因變更少數名字,民國95年(2006年)6月接獲報導變動第3組2個、第4組4個颱風之名字。茲將本區2006年最新之颱風名字列如表2,本表共分5欄即是5組,每組有28個名字,依序使用。最新版之颱風名字國際命名及中文音譯對照表如附表2-1,颱風名字國際命名及原文涵義對照表如附表2-2。
表2-1 西北太平洋及南海颱風中文音譯及國際命名對照表(2012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