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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後騎自行車將罰 今年可望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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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11-2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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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 – 2013年11月21日 下午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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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羅佳旼台北報導】鐵馬騎士注意了,騎自行車時撥打行動電話、酒後「騎車」都將開罰。交通委員與交通部21日通過修正道路安全條例73、74條,立法明定飲酒後不能騎車、不能邊騎邊講手機,以及要優先禮讓行人的條款,管碧玲表示,立委與交通部共識高,預計法案今年就能上路。
交通部與立法院21日合議通過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3條,「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以及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將處300元到600元罰鍰。」若騎士拒絕酒測,則將罰1200元。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國顯表示,騎自行車時手持行動電話與酒後騎車,原來就違反道路安全,過去也有開罰,只是民眾常反應不知法條何在,因此納入道安條例,讓警察執法更有依據。
此外,近年騎自行車盛行,台北市的YouBike常是一車難求,人行道上車子與行人搶路的情況屢見不鮮,自行車一按鈴,行人常被嚇到跳開,交通部與交通委員也合議通過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4條」新增騎自行車者應優先禮讓行人條款。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4條,指出「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處時,未讓行人優先通行,或於設置必要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的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行,將處300元到600元罰緩。」
法案將再送往立法院進行2、3讀,立委管碧玲表示,立委與交通部對此修法的共識都很高,預計今年就可以上路了。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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