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放寬離婚陸配探親 陸委會研議

[複製連結] 查看: 172|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aas54432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12-18 21:03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法政處科長魯仲尼今天說,將研議是否放寬離婚的中國大陸配偶訪台探親規範。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下午舉行公聽會表示,現在許多離婚家庭父母,為爭奪小孩監護權,私下帶走小孩,讓另一方家長遍尋不著。據內政部警政署公布數據,去年國內有702名18歲以下兒少,因被家長帶走列為失蹤人口,小孩成為父母搶奪的籌碼和犧牲品。

律師賴芳玉說,須找出父母拐帶子女的原因,如受暴婦女、新移民可能被迫選擇這樣的方式,且不管小孩在哪國,都牽涉跨國監護權認定,政府應有相關因應機制、政策,不能讓小孩淪為人球。

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邱雅青表示,部分新移民擔心離婚後無法留在台灣,就算有權利探視,可能因申請流程、經濟狀況無法到台灣。

王育敏說,政府應儘速建立跨國及兩岸兒少行蹤調查與尋回機制,並設立單一窗口處理相關案件,她也將研擬修法,父母在離婚爭訟或子女監護權判定後,可聲請限制未成年子女出境。

不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親屬繼承科長胡美蓁表示,目前台灣只與越南簽訂民事司法互助協定,但實務只有文書送達,且運作不順遂。

魯仲尼則說,中國大陸配偶如果離婚,不能在台居留,但不代表不能見到小孩,可申請1次3個月、1年2次探親。至於這樣的時間是否符合需求,可再研議。

詳全文 放寬離婚陸配探親 陸委會研議-政治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1218/8584226.html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