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網友明知標錯價還下單 店家免交車

[複製連結] 查看: 167|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23 15:58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6月23日 上午3:14.
....錫陽車業公司網路標價少一個零,十七萬元大型重機只賣一萬六千元,造成瘋狂搶購,錫陽趕緊公告取消訂單,但四名買家提告要求交車,法官認為他們明知標錯價還強行下單,顯然想取得不當利益,判決敗訴。


桃園地院調查,錫陽車業公司去年九月十六日在「GoMy購買網」刊登「開學季特賣會」RV250全新出廠車促銷廣告,以數字標示「建議售價十七萬五千元,原網路價十七萬元,活動特價一萬六千元」,廣告一出,立即引發搶購,不到半天,下單達三千六百多筆。


錫陽公司發現錯誤,趕緊發出「標錯價」通告,取消所有訂單,絕大部分下單者都未要求履約,不過有四人認為,因為信賴車商標示的優惠價格才下單,買賣契約已成立,打官司主張車商要交車。


錫陽公司向法官說,二百五十CC大型重型機車的行情都在十五萬元以上,這款機車促銷價十六萬元,是標錯價引起誤會,四人下單前,網頁已有許多消費者留言指「一定是標錯價了、沒這麼好康的、不會出貨啦」,「一萬六…我訂五百部,快」,四人已知道誤植標價。


法官認為,這款機車的網路標價不及建議售價十分之一,四名消費者應可判斷標價是誤載,所以不符信賴保護原則,且四人證稱下單前已看到許多網友留言,可見已知悉標價偏離市場行情。


法官表示,若依總下單量估算,業者將損失五億以上,顯然是廣告「意思表示錯誤」,業者可撤銷契約不必交車。




來源:yahoo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