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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第三方支付規範,江揆今日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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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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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07:51   《各報要聞》第三方支付規範,江揆今日拍板

【時報-各報要聞】江揆今(7)日將召開政務會談,討論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管理規範,希望今年底前完成
第三方支付管理專法立法,今天並將決定專法的主政機關是金管會或經濟部,讓第三方支付管理規範一步到
位。
 據了解,立法院財委會立委多數反對以行政命令開放第三方支付從事儲值業務,主因業者擬進一步經營電
子銀行,從事存放款,甚至作匯兌業務,這是財委會委員不容許的。
 據悉,立院對行政院施加強大壓力,要求電子商務與電子金融必須切割,金融業必須有另一套更高監理管
理規範,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不能用3億元經營百億元以上業務。

 行政院的政務會談,主要重點包括訂定專法規範,讓第三方支付發展可一步到位,並決定專法的主政機關
。但是,電子商務劃歸經濟部,金流歸金管會的管理分流策略,不排除也是方向之一。
 訂立專法前,擬採雙軌制讓第三方支付儲值業務立即上路,有意從事儲值業務的非金融業者,鼓勵與銀行
業者合作,銀行公會最近將討論的提案,同意儲值上限可至20萬元。
 另不願透過銀行業合作的業者,必須受電子票證條例架構規範,亦即資本額、管理規範等,都必須適用電
子票證的架構,目前符合資本額符合3億元門檻業者不多,包括網路家庭PChome、東森得意購、中華郵政等,
但不一定人人有興趣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官員說,政府並不鼓勵太多家。
 知情人士表示,儲值上限雖為1萬元,但電子票證條例有但書,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調整,初期上路是否可
調高3或5萬元,將尊重金管會意見。
 未來訂定專法時,第三方支付業者門檻不排除檢討,業者盼調降3億元以下,目前英國、美國都低於新台幣
1億元,日本依個別業者營業計畫判斷;大陸單一省市為3,000萬人民幣,但全國性支付寶,資本額為1億人民
幣。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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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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