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娛樂] 補習班贈戀人 家人爭產敗訴

[複製連結] 查看: 148|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7-30 18:04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作者: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7月30日 上午2:55藝人高欣欣的姊姊高儒貞,生前將補習班房產賣給張姓同志戀人,但死後她的姊妹指控張女沒付錢,提告討六百廿萬元。法院查出高儒貞罹患不治之症,對金錢沒興趣,過戶房子給張女,判張女免還。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高儒貞在台北市信義路開設理化補習班,三年多前罹患腦癌過世後,她的姊妹與張女鬧出爭產風波。


高家姊妹說,高儒貞罹患腦癌過世前與張女簽買賣契約,以一千六百五十萬元將台北市信義路的補習班房產賣給張女,扣除貸款後,張女還有六百廿萬元未付。她們基於繼承人身分,請求張女給付餘款。


張女則主張,她幫高儒貞付補習班的頭期款、契稅款、仲介費、裝潢修繕費用等,她還多付五十五萬八千多元,高家姊妹不能再向她討錢。


法院審理期間,張女淚灑法庭表示她和高儒貞是同志愛人,同居十幾年,她也提出高儒貞生前寫的情書佐證。信中提到,「八年前我選擇妳,八年後我就算病了,我還是選擇妳」、「所有的奮鬥結果都屬於我們倆」。


一審認定,高儒貞生前以低價將補習班房產轉給張女,感謝張女在生活和事業上的陪伴,精算後判決張女應返還高家姊妹一百多萬元。雙方均不服而上訴。


二審法官看了高儒貞的情書後,認為兩人是同性伴侶,賣補習班給張女有別於一般不動產買賣;法官並查出高女生前趕著過戶房子給張女,是擔心家人對戀人提告,而採信張女的辯詞。



來源:yahoo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