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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虐殺王昊 劉金龍免死30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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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7-1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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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 2013年7月19日 下午2:21新店男童王昊遭毒蟲虐殺案,日前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最高法院支持高院見解,認定被告劉金龍、周建輝等人餵食男童毒品致死的行為確實沒有殺人故意,但卻觸犯傷害致死、毒品等罪,所以駁回上訴,維持有期徒刑三十年與二十年定讞。王昊姑姑昨晚收到判決後,強調無法接受,會繼續幫昊昊討公道。(潘千詩報導)


男童王昊遭毒蟲虐殺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今年7月10號駁回上訴,被告劉金龍、周建輝維持二審認定的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0年與20年定讞。

死者姑姑王薇君收到判決後用瞎字形容,強調會繼續為王昊討公道。

前年11月初,新北市新店傳出虐童致死案。還不滿3歲的王昊當時全身是傷、牙齒斷裂且渾身瘀傷、挫傷被放在慈濟醫院,警方介入調查,發現是男童的母親委託四名毒蟲劉金龍等人幫忙帶孩子,結果毒蟲卻嫌男童哭鬧很吵,一度以尖嘴鉗拔指甲、鐵鎚敲腳趾等各種方式將王昊凌虐致死。一審以殺人罪判處劉金龍死刑,二審認為,劉金龍等人餵食男童毒品致死的行為,只觸犯傷害致死罪,並無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道歉已有悔意,所以撤銷死刑判決,改以傷害致死、毒品等罪,判處劉金龍30年,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支持高院見解,將上訴駁回,全案就此確定。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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