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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妻揪出小三 醫師夫訴離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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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2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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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2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就是不離婚,絕不讓小三得逞!醫師丈夫為訴請離婚,搬出父母姊妹作證,控訴妻子疑神疑鬼,還僱徵信社跟監他,搞得全家失和;但是當教師的妻子也非省油的燈,她查出丈夫7次入出境竟與某女子都在同一天,未免太巧合,並調出路口監視畫面找到丈夫帶女子回家過夜的證據,法官判定丈夫外遇才是破壞婚姻禍首,駁回離婚請求。

這對怨偶結婚多年,丈夫是屏東一家大型醫院駐診醫師,妻任教公立高職,育有一對年幼兒女,因夫妻關係決裂,已分居3年,最近因離婚官司鬧上法院。

自己外遇 反指妻疑心病

丈夫說,妻猜疑心重,連他妹妹在家不穿內衣,都被看成行為不檢點,甚至懷疑妹妹和他關係不正常,妻還僱徵信社跟監他,懷疑他有外遇,搞得全家難以生活;男方父母和姊妹也作證,紛指女方不是。

妻卻反指丈夫背叛在先,分居期間丈夫出國11次,竟有7次出入境和A女同一天,未免太巧合,她還調出關鍵的錄影畫面,看到丈夫帶著A女回家過夜,讓法官認定丈夫外遇的事實。

法官表示,審理離婚官司習慣引用「同心圓」理論衡量雙方行為,丈夫搞外遇是破壞婚姻的核心價值,妻與婆家不和,破壞的只是婚姻外圍關係,丈夫才應為婚姻的破裂負最大的責任,有資格訴離的是妻而非夫,既然妻不願離,只好駁回丈夫的請求。

但法官提醒女方,只為了不讓丈夫和小三稱心如意,寧願守著毫無感情的婚姻關係,未免意氣用事,對雙方都是傷害,孩子無辜,受到父母不滿情緒的投射,人格發展勢必受影響,應冷靜處理離婚官司,把傷害降到最低。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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