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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民法將約定利率明訂上限為20%,遠高於當前各銀行放款與借貸利率,卻讓非法高利貸業者司法訴訟可屢屢得利。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提案修法調降,修法草案今在立院司法委員會完成審查,並交付協商,未來利率上限可望降至16%。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民國18年訂定約定利率上限20%,是考慮當時環境銀行少,但從民國102年就開始就開始討論下修可能,他也同意重利是不對的,相關法令是可以約束地下錢莊。
陳明堂說,法務部可以接受將約定利率調降為15%至16%,但不確定銀行或財經界有何困難。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民法約定利率上限20%制度上路至今已91年來,變動的社會安全制度,不是資金取得成本;調降是要對付高利貸,不是銀行,修法根本不影響經濟弱勢者資金取得。
李貴敏表示,該制度民國18年制定至今歷時91年未改,但今天狀況跟民國18年不一樣,今天連油價期貨價格都是負值的,相關政府單位若仍堅持約定利率上限要訂為20%,枉為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員。
李貴敏說,有經濟困難或新創事業年輕人在銀行多半沒有信用,難以成功貸得資金,需要周轉資金只能向地下錢莊借貸,但也因此衍生很多社會弱勢問題,過去很多相關訴訟案卻都因只要低於20%約定利率上限都能勝訴,無法保障弱勢。
不過今天委員會中,雖與會朝野立委多數對調降約定利率有共識,但究竟是否要從20%調降至16%仍有不同看法,在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主導下,全案雖完成審議,但仍交付朝野協商,再確定最後調幅與理由。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51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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