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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勒殺女友判賠841萬 狠男竟不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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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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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24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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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27歲男子吳典鴻,3年多前勒殺沈姓女友並伴屍2天,之後在她的電腦留假遺書,布置成燒炭輕生,試圖誤導成沈女殉情;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後,吳男刑事部分被依殺人罪判刑18年定讞;民事部分,吳男不服法院判他賠償沈女家屬841萬餘元而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歷審判賠金額並無過高,判吳男敗訴定讞。

判決指出,家境小康的沈女與哥哥均曾赴美求學,她回國後在父母經營的公司當會計,自稱送貨司機的吳典鴻透過網路結識沈女,2人交往後同居,房租及出遊費用都由沈女支付。

2016年8月間,反對2人交往的沈女父母,特意邀沈女及她的前男友出遊,此舉引起吳男不滿;同月14日中午,醋勁大發的吳男在租屋處勒死沈女,沈母找不到女兒,吳男還用沈女的手機,傳簡訊告知沈母將不出遊。

怕事跡敗露的吳男,在沈女的電腦內留下假遺書,製造沈女殉情假象,內容提及「為什要阻止我們在一起?現在又有前男友出來搗亂,我們決定要一起死,死後幫我們合葬在一起」,他還故佈疑陣,在浴室內放置燒過的炭盆。

吳男伴屍2天後開走沈女的汽車逃亡,還用沈女的手機傳LINE給沈母,製造她尚在人世的假象,後來她的愛犬在外流浪,民眾循著狗晶片聯繫上沈家,父母前往沈女租處查探才驚覺女兒已氣絕;吳男在花蓮落網後,辯稱他與沈女決定一同自殺,但他沒成功。法院不採信其說詞,認定他殺害沈女,刑事部分依殺人罪判他18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也判他敗訴確定。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4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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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4568tw + 1 偶像,看完你的內容,讓我找到了活著的意義.
oldto + 1 + 1 非常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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