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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最倒楣老闆!謝依涵免死 呂炳宏需連帶賠家屬3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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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o20003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7-6-23 15:52
一般民事訴訟打個10幾年、幾十年都不奇怪
這案子倒好,刑事還沒定讞,民事倒是定讞了

翻轉了一般打官司的刻板印象

不過這判決結果,也太讓人不可思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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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8011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7-6-28 11:28
衰到爆炸
台灣法官水準不意外
各種離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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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fakeer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7-6-3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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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3849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7-7-5 08:32
這樣判定雇主責任,是否也可以追究政府責任連帶處分,畢竟公司成立是經過政府相關單位核可的。
是否可以假設,以後有外遇的進行到法院判決的,也可以要求連帶對方雇主賠償?
這是什麼社會啊!!以後雇主聘用員工還要搞得像調查局依樣,調查員工3代背景,才決定能否聘用。聘用後還要不時監聽以防員工出錯。這它嗎的是什麼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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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shotma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7-7-7 23:57
這老闆真的也超衰,明明不是自己的過錯,要替別人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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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8506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7-8-10 13:47
這件案子沒這單純,
只一個犯案,
當初被告不只一個,
所以沒判刑的,
別慶幸,什麼罰款,
當事人才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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