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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Sony手機Z3區可否除消或更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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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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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jo201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2 16:04
本帖最後由 jojojo201 於 2016-7-12 16:14 編輯

看來樓主被處置~專挑規範文字來反制管理員處置您到底1+1為何=2?

管理員本來就可以針對版區管理處置不同情況下~做部份處置調整和拿捏

不太過份就OK了~

難到~例如規範灌水~您要論壇一一舉例千百總灌水範例嗎?不可能吧

處置違規還要一一舉例分列細目還要造冊製作excel表嗎?然後被處置會員再做計算方式??太扯了吧

論壇規範還要先給會員諮詢意見才能發表?還是會員先投票再行頒布??

我相信論壇任何規範,管理員應該會先另行討論,怎樣做當然都有改進空間!!該規範須改就改~該頒布就頒布

但是有既往不究或著規範制訂發表後緩衝期(緩衝期內違規只是提醒警告)

會員建議不一定管理團隊要跟着走~但是可以考量或部份接納

管理員官方說詞很正常~當過論壇管理就清楚~個人就認為很正常

不好意思~違規在先錯改就好~苦苦相逼幹嗎??管理員也是人耶~

論壇規範文字是死的~管理員處置情況都會有不同~但規範只是處置依據好嗎??依據好嗎??拜託只是依據好嗎!!!!!

上個論壇還要搬六法全書?~你說改版還是換版主就換喔??

這麼累幹嗎呢?
ps:管理員在處置版區違規當然要有個人意志(規範為依據)+彈性~因為管理員不是機器人ok~把論壇弄那麼死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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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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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jo201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3 10:50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2 21:07
有人行私刑玩針對,如果不列列舉清楚,根本就不用列舉我犯了什麼版規罰則。要是有列舉就應該以該犯的版規 ...

此帖相關事宜您也可以拿(美國最近警員濫殺黑人案)做比較!

就算版區沒有規範~也可以依據論壇總版~就算總版沒有規範~管理員也可以視情況做出違規處置~

管理保有彈性並非等於私刑~規範內沒有詳細列舉~不代表沒包含詳細列舉的就無法處置~這是廣義的解釋

您把處置違規看的太過嚴重~甚麼私刑~甚麼支援版主執行私刑?

個人回覆是認為您太過於 (矯枉過正) 挑毛病也不是這樣吧!!

個人也認同和支持版主應該保有管理處置中的彈性~規範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是嗎??

版主就處置違規情況本來就保有彈性~每天論壇都有不同情況發生~發生問題每日公告增加違規處置條例??您要不要去查查整個網路世界到底有多少論壇規範定義~您是要廣義還是狹義?每一條都列??請問是要列到天翻地覆嗎?上百上千上萬條~誰會去看阿!!!拜託好嗎

今日只要有版主濫用權力~我相信會有更多會員出面檢舉~連我都不會認同濫用權力

這位大哥~您的衝動和反映我可以理解~因為所在立場看待點不同時候,都會出現矛盾還是誤解產生
任何事情都可以溝通不是嗎??誰不會犯錯~改就好~處置離譜的就反應~我相信正常情況下管理團隊應該會有合理的答覆~如果有答覆您還不滿意,那就是立場上雙方認同和見解的問題~發生事情的訴求內容如果太過,原來爭議點就會擴散無止盡!!並非撤版或版主就能解決的事情

管理員都有不同想法~您要照本宣科~實在太難為人

不好意思~我無法感受當下您受處置情況~但是我認為爭議點需要更簡單一點~或許問題就能輕易解決

以上是個人看法~如有不禮貌之處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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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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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jo201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3 19:43
本帖最後由 jojojo201 於 2016-7-13 20:09 編輯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3 15:01
你自己看清楚該帖子存在什麼問題再回應。又要列舉犯版規和罰則內容又要列一半,而且還假裝2天通知期? 禁 ...

整件事情您還是搞不清楚狀況~說實在PO一推~您也看不懂!!

所以~辛苦了~這是個人最後回覆~影響您的情緒請多見諒!!

如果我是版主~您回覆相關內容~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6-18 13:18
那隻版主又來管Z3區,而且又用莫須有罪名加害會員了!!~

本來就有攻擊字眼~已經讓本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就是一個月起跳~所以您要說我處置一個月起跳~是個人意志問題還是彈性問題或者是執行私刑??

7天~算便宜你

以上是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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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4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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