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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Sony手機Z3區可否除消或更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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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兒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6-30 23:17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6-30 23:04
請問扣分屬中等同時又被禁言七天是怎樣引用那條機制怎樣計算出來?該版主說加罪又累計但罰則內容又沒有, ...
第十三條 故意擾亂版上秩序(由版主判定)則視情況而定(扣10碎鑽、10幫助、5經驗、警告、嚴重者禁言)


我想你應該是被文字遊戲所模糊吧,括號中的意思是違規輕微者為扣分處理,最多扣除到10碎鑽、10幫助、5經驗,因為狀況是有彈性的,因此界定最多範圍,避免有濫權之問題,嚴重者可以扣分和禁言搭配處理,因此看不出有爭議之處,還有疑問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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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genius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6-30 23:42
由 手機網頁 發佈
阿不就是因為自己違反版規被處分?下次別再犯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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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6-30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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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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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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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兒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 14:10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 00:22
另外由昨天到現在,兩三天都沒有一位版主版管明確回應我標題內容
是否可以取消或更換Sony手機區內Z3子版區 ...

是否可以取消或更換Sony手機區內Z3子版區的版主?偏偏就被該某版主轉移了討論話題
只是 可以或不可以+一個理由就這麼被忽略?

-> 不需要,撤換版主並無法完全解決你說的問題

你所說" 嚴重者可以扣分和禁言搭配處理 " 是版主隨他個人之心搭配處理?
-> 版主目前用的是界定處罰範圍機制,範圍內中間可視情況依個人之判斷處理,因此並沒有具體死板之計算機制,至於規則,是版主自行之決定,若違反總版之處必定請版主進行修正

不是用引用機制計出來我是這樣罰你的…既然版主要列出犯過版規內容和判刑為什麼不再去列出累計記錄和次數再一次給犯人知道自己的嚴重程度去到那?
-> 我想這是版主之作法問題,我們無法干涉太多,但是這類的事情會在觀察,若發現不合理之處必定會處理,此事會跟版主商討,看看是否有過失之處

不是一個"可以搭配處理"就不需要給累計記錄、次數或引用什麼機制計算的判罰內容吧!當然要以我被判罰日前的版規內容和機制計算為準則…這位版主明白我意思了沒?
-> 了解,第幾次違規基本上說明清楚比較好,比較不會產生爭議

而且該位版主的判罰內容其中一條版規删減了一半來作罪證…這種手法是不是正確手法?
-> 並沒有發現有刪減啊,總版規剛剛對照一下是直接複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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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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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兒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2 01:43
pandaz2008 發表於 2016-7-1 14:28
1. 重申:更換版主不是因我的問題而發問。而是留意到他管理手法上看似有問題,其中印像心刻是他有先用帶有 ...


看完了這麼多,我想你一定是有不服氣之處沒辦法立即被解決,我會再找版主溝通並詢問個清楚,撤換的事宜㑹稍後做決定,該指控應該不止一次了吧

違規內容沒完整交代的部份我會確定後跟版主說並詢問看看,我相信若有冤屈會有辦法還給你公道的,你應該也是為了論壇著想發表自己的看法,這點我先表達感謝

對於版主不適任的指控,會再開會後決議,並統整有關的紀錄做判斷

違規紀錄方面會再請工程師評估看看有沒有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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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87051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2 10:33
我真的會笑死,這種官員相互表面又做一套的手法。
你甚麼時候也跟著學會了???????

換了位置也換了腦袋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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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andaz200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6-7-2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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