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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恐龍落網!男子萬安演習穿恐龍裝逛大街 將被罰3萬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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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iyua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6-4-22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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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weiyuan 於 2016-4-22 23:05 編輯

來源:中廣新聞網 – 2016年4月22日 上午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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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昨天下午一點半到兩點實施萬安演習,卻有民眾在演習期間,穿著恐龍布偶裝大搖大擺的逛大街,整個過程都被大樓住戶拍下來PO上網路。警方循著這隻恐龍走過的路徑沿線查訪,昨天晚間查出他的身份,並通知他到案,警方調查,穿恐龍裝的是一名飲料店的員工,因為一時興起,才會在萬安演習時穿著恐龍裝逛大街,得知被裁罰3萬至15萬元罰款,這名男子嚇得全身發抖。
(溫蘭魁報導)
萬安演習期間,人車管制,但是,在高雄市的明誠三路上卻出現一隻恐龍穿越馬路,被附近大樓住戶拍下來PO上社群網站,引起熱烈討論,有人覺得很可愛,有人認為太誇張,也有人留言說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難怪恐龍會滅絕。

轄區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所長吳明忠說,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過濾,循著恐龍出現和消失的路線查訪,晚間查出穿恐龍裝的是一名28歲的飲料店高姓員工,於是通知他到案,男子晚間穿著恐龍裝現身派出所。

男子向警方供稱,他只是一時興起、好玩,才會在萬安演習時穿恐龍裝上街,以為只是觸犯一般的交通違規,當員警告訴他觸犯民防法,男子才發現大事不妙「一時興起、好玩,利用萬安演習沒有人車的時候出來玩,之後,我跟他說,你這樣是觸犯民防法,必須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時,他就緊張了。」

吳明忠所長說,當時那個路口剛好沒有警察站崗,因此並沒有發現恐龍,男子在派出所內直說抱歉,只是,再多的抱歉也挽不回他要被裁罰的事實。(照片:龍華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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