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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09:37 《交通》酒駕規定趨嚴,投保酒償險件數大降
【時報-台北電】產險公司表示,過去民眾投保酒償險的比例約是佔第3責任險的2成 5左右,但是在今年酒駕
規定趨嚴之後,駕駛者多半知道「開車不喝 酒、喝酒不開車」!投保「酒償險」的件數以及比率已較之前大
幅降 低許多!
「酒償險」全名是「汽車第3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 款」,國泰產險車險部主管表示,「
酒償險」是一項汽車第3人責任 險的附加險。投保這項附加險,若被保險汽車之駕駛人因受酒類或藥 物影響
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如第3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保險 公司應負賠償之責;但如因受酒類影響駕車肇
事經法院判決確定屬故 意行為,違反公共危險罪者,產險公司於給付後,還會就已給付金額 範圍內再向被
保險人要回。
新安東京產險表示,依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若經警方酒測 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毫
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 0.03以上,保險公司就不用對駕駛人負任何賠償責任;但若車主加保 「酒
償險」時,酒測值未逾標準,保險公司才會賠償第3人任意責任 險。
新安東京產險說,另當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且被法院依據刑 法第185條之3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而必須負擔刑責時,就算民眾買 了「酒償險」,保險公司就不必再負任何賠償責任。換言之,目前法 規規
定,民眾投保「酒償險」,可以理賠範圍只有酒測值在0.15~0 .25之間。
根據保險發展中心的統計,從2008年至2012年,投保「酒償險」案 件正逐漸下降中,在2008年時有146
萬餘件,2009年、2010年降至12 0餘萬件,至2012年再減至114萬餘件,預估今年投保酒償險案件會降 至10
0萬件以下。因為民眾認為,「酒償險」理賠範圍變小了,以及 大部份人開始「酒後不開車」,就不會想再
花錢投保「酒償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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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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