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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詐欺女王判23年5月 宋新妮:關一輩子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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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6-18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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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8日 上午6:14

記者侯柏青、嚴心妤/台北報導

宋新妮、庹宗康、甄莉等藝人,去年被詐欺通緝犯林秀慧,詐騙了1700多萬元的現金及支票,台北地院昨依詐欺等16罪,共判林秀慧23年5月刑期。對此判決,宋新妮說:「還是謝謝法官,但能關一輩子最好,哪知道她會不會再騙呢,騙子不能饒恕的啦。」甄莉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詐騙多位藝人逾1700萬

林秀慧曾以廣告商的身分,混入立法院詐騙政商名流,得手上億元。去年她化名「林茹」,拿拍廣告當藉口,打入藝人宋新妮的交友圈,不但秀出來路不明的6000萬元支票取信藝人,還佯稱有管道可低價轉售廣告商提供的BMW、MINI COOPER及IPHONE 4S手機,宋新妮、庹宗康及甄莉等藝人深信不疑,還不斷介紹朋友訂購。

一毛沒賠 資金流向交代不清

結果宋新妮被詐289萬元現金及355萬元的支票,庹宗康則被詐40萬元,甄莉被詐230萬元的現金及支票,藍心湄也曾被騙去BMW展示中心看車。更惡劣的是,林女不但亂開支票,還打著宋新妮的名號,到通訊行詐騙70支、總價170萬元的iPhone 4S手機,宋新妮得知被騙後憤而提告。法官痛批,林女惡性重大,不但一毛沒賠,還對資金流向交代不清;但全案可上訴。

藍心湄經紀人手機關機,無法取得回應。庹宗康經紀人稱庹在錄影,不回應。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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