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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3日 上午6:16
蓄意製造黑心食品固然可恨,比起立法與潮流脫節、執政與民意脫鉤,哪個更可惡呢?
幾年不修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在民粹壓力下終於趕在最近加班修正,對於黑心商品製造商刑責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重罰固然解決民眾現階段的不滿,卻也失去比例原則架構下的平衡。製造黑心原料被處以和蓄意殺人相同刑度,根本是一種民粹下的失衡正義,正義一傾斜,就不再是正義了。
此外,也缺乏人權考量。當我們不斷引述西方的人權標準告訴國人,人權的進步與否是國家是否民主化的指標,身為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的國會,腦袋僵化的國會議員毫無思辨能力,無理性地將國家帶向反民主。
這種失衡,長期對國家發展是非常危險的。
食品風暴真的可以落幕了。只要食品供應鏈相關廠商把良心捧在手上,賺取合理利潤,不渲染每年賺了多少EPS,即使國會議員立法依然怠惰,也不會再有食品風暴。
馬政府的無能是一定要被檢視的。當大宗物資國際價格回穩後,無能要求食品供應鏈適度調降售價,導致民生物價如龍捲風般狂飆,民間消費當然相對低迷,廠商為更大的利潤,只好摸黑心、走險棋。
食品風暴可以解讀為制度殺人。當制度明顯出現崩潰時,制度下衍生的問題,最終必須由制度掌控者負責。(吳明忠)
來源雅虎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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