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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流] 面對食物過敏的正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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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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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若一時之間無法釐清孩童食物與過敏症狀的因果關係時,則應做一個「飲食日誌」,記錄兒童每天所吃的食物及症狀,如此,方能找出過敏食物的重要依據。

當懷疑孩童對食物過敏時,家長應帶孩童至兒科或過敏免疫專科醫師就診,必要時可以檢驗「血清中食物特異性免疫球蛋白E抗體」或「食物過敏原皮膚試驗」,來推測可能過敏的原因。此二者檢驗正常時,通常代表患童對此食物沒過敏;此二者檢驗異常的食物,則須進一步進行「食物激發測試」來確定食物過敏原。

然而,坊間許多醫療診所或檢驗所,建議疑似病童接受自費昂貴的數十種甚至近百種「食物過敏原特異性IgG」(IgG)檢測做為食物過敏原判斷的依據,且未進行病史觀察及食物激發測試,來診斷特定食物過敏,建議病童避免吃許多食物,是完全錯誤的做法。這會造成家長及兒童不必要的生活困擾,因為正常人只要接觸過特定食物,就可以產生食物過敏原特異性免疫球蛋白G,這是自然的生理現象,並不會致病,換言之,檢測食物過敏應是「IgE」,而不是IgG。

■ 認識食物激發測試/
標準的食物激發測試,是所謂的「雙盲安慰劑控制」檢測模式,也就是醫師和家長、病童在事先均不知所吃的是測試食物或安慰劑情況下,觀察孩童吃下後是否產生臨床症狀的方式。但實際臨床上,醫師可就「吃就發病」、「停吃症狀會改善」、「再吃又再發病」的典型三部曲,做為確定食物過敏原的依據。

■ 治療/
食物過敏病童,在進食會引起過敏的食物前已服用抗組織炎等抗過敏藥物,可預防或減輕其發作症狀;但若於進食後已出現過敏症狀,此時抗組織胺藥物效果較差。急性症狀嚴重時,可在醫師指示下,短期使用口服或注射類固醇,效果通常良好。萬一食物引發全身性過敏反應或過敏性休克時,須緊急注射「腎上腺素」並迅速送醫觀察治療。而食物過敏的治療關鍵在於「找出真正的食物過敏原後,避免食用任何含有過敏原的食物」,並且找出其他可能替代的必須營養食物。

■ 食物過敏病童的飲食原則/
• 真正的食物過敏原,避免食用;找出可能的替代食物。
• 蘋果、奇異果等蔬果類過敏原不耐熱,生吃時引起反應,煮熟了就可能不會過敏。
• 蝦、蟹、花生、堅果類過敏原耐熱,烹煮之後還是會引起過敏反應。
• 牛奶蛋白過敏的嬰兒,可以母奶或完全水解蛋白配方奶粉餵食。
• 牛奶蛋白過敏的嬰兒,仍可能對豆奶配方過敏;故不建議使用豆奶配方奶粉,也不宜使用羊奶配方。
• 花生的過敏原對熱穩定,病童尤其是有全身性過敏性反應者,無論花生,尤其花生、花生醬、花生糖、花生餅乾或摻有花生的核果製品,均不得食用。
• 對雞蛋真正過敏,經皮膚或血清測試陽性反應,食物激發測試確定,且症狀嚴重的病童,在接受預防接種時,須告知醫護人員,有些MMR(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或三合一疫苗或部分流感疫苗可能含有微量雞蛋成分。
• 有食物引發全身性過敏反應的病童,則要嚴格避免誤食過敏的食物。

(本文作者/周正成、吳怡蒨)
(摘自/哈啾!哈啾!過敏村: 兒童過敏診治照護指引/原水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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