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時間8月24日消息,韓國首爾中央地區法院今天針對 Apple 與 Samsung 的專利糾紛作出裁決,認定 Apple 侵犯 Samsung 2項技術專利,而 Samsung 也侵犯了 Apple 的1項專利。
法官要求雙方就侵權行為向對方支付小額賠償,並責令在韓國禁售侵權產品。但涉案產品均非 Samsung 和 Apple 的最新型號。
該法院認為,消費者“不可能”混淆 Samsung 與 Apple 的智能手機,而 Samsung 的智能手機外形也未侵犯 Apple 的專利。
由於 Apple 和 Samsung 均未在這一重大問題上獲得優勢,因此該裁決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美國和澳大利亞法院目前都在審理二者的專利糾紛,這場專利大戰的戰火已經蔓延到9個國家。
根據法官的裁決, Apple 需要為每項侵權的專利向 Samsung 賠償2000萬韓元(約合1.765萬美元); Samsung 則要向 Apple 賠償2500萬韓元(約合2.2萬美元)。雙方此前的索賠額都是1億韓元(約合9萬美元)。
該法院稱, Samsung 侵犯了 Apple 的反彈技術專利──借助該專利,用戶可以將圖片、網頁或文檔拖動至邊緣以外,但系統隨後會通過反彈效果自動將內容歸位。
根據裁決, Apple iPhone 4和iPad 2都將在韓國遭到禁售,而 Samsung 的Galaxy S II和Galaxy Nexus智能手機以及Galaxy Tab和Galaxy 10.1平板電腦也將被禁售。
Apple 去年4月首先在美國起訴 Samsung ,作為回應, Samsung 隨後在韓國和其他國家向 Apple 發起訴訟。 Apple 也在韓國向 Samsung 發起反訴。
同樣的一幕也在其他國家上演。 Apple 稱, Samsung 抄襲其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從而侵犯了該公司的設計專利。而 Samsung 則認為, Apple 使用了該公司的無線通訊技術,但卻並未支付費用。
雖然韓國法院也聽取了雙方律師的抗辯,但提交的証據卻少於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官司。而且韓國的司法程式較為緩慢:在 Samsung 與 Apple 的專利糾紛中,韓國法院經常舉行聽証會,平均每月一次,每次只持續一兩個小時。每次聽証會首先要回答上次聽証會提出的問題。
從去年6月開始,該案主審法官已經針對 Samsung 訴 Apple 案舉行了13場聽証會, Apple 訴 Samsung 案也舉行了10場聽証會。法官最終於6月末決定,這兩起官司應當同時判決。
與美國司法系統的另外一大不同在於,如果一方提出上訴,韓國上訴法院會重新審理整起官司。而美國法院只會針對一審存疑或存在爭議的問題進行審理。
Apple 和 Samsung 都有可能就今天的判決上訴至韓國高等法院。(思遠)
來源 香港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