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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死囚曾思儒鬧監 屎攻北所舍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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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幃翔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7-2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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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所方要處分他打人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項程鎮/綜合報導〕因殺害同校女教師而被判死刑的曾思儒,羈押在台北看守所不但不服管教,還偷藏1、2天份的糞便混著胡椒粉,朝舍房石姓主管潑灑報復,眼見曾思儒如此羞辱妄為,一名管理員怒嗆「太目中無人,下一波應該把他拖去打掉(槍斃)!」
存兩天屎尿混胡椒攻擊
曾思儒羈押在北所孝二舍房,11日疑似毆打他人,石姓主管準備要辦他違規,曾某得知後不爽,故意在小水桶存放1、2天份的大便,再混入胡椒粉,趁石姓主管開門時,突然朝他潑灑,石雖閃躲,仍慘遭大便潑及,全身沾染濃濃惡臭,臉色鐵青。
曾思儒撒野後,被送到「違規房」,在這裡,收容人失去購物和放封運動的自由,且須整天盤腿靜坐,十分難受;期滿後,還要移往「考核房」再觀察數月,後者雖須靜坐,但已可購物、運動;無論何者,都比普通舍房難受,所以收容人都很怕被辦違規。
不服管教 管理員頭疼
有管理員私下表示,曾思儒根本不把管理員放在眼裡,若要求他照規矩整理床鋪,他就充耳不聞,晚上又常不睡覺,打擾他人。
這次被潑的石姓主管,據悉為人客氣,修養很好,被辱當時雖十分氣憤,但尚未提出刑、民事追訴動作;關於本案,北所副所長葉碧仁昨表示,尚未接獲通報。
律師林威伯表示,若有第三人目擊潑糞事件,就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嫌;至於毀損部份,若衣服可清洗乾淨即不構成,但上述兩罪都屬輕罪。
關在各看守所待決的死囚目前有57人,何時會再槍決死刑犯?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昨晚未正面回應,只表示檢察司正對死刑議題進行民調,近期會公布結果。法務部上次執行死刑是在去年3月4日。
曾思儒本是台北縣(改制前)金山高中轉任自強國中特教班老師,2002年10月25日深夜,因貸款壓力返回金山高中老師宿舍行竊,被女老師何佳燕撞見,曾某竟用啞鈴重擊她的頭,拿膠帶綑綁,現場抽菸時發現何女掙扎,又持水果刀猛刺其頸,還拿鐵鍋重擊頭部,把電視機等物堆在她身上,最後又將電磁爐放在何女頭部,再站上去用力踩踏虐死何女。
曾某7次被一、二審判死刑,最高法院5度發回此案後,終在2006年2月間駁回上訴,維持高等法院更五審的死刑判決。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6%AD%BB%E5%9B%9A%E6%9B%BE%E6%80%9D%E5%84%92%E9%AC%A7%E7%9B%A3-%E5%B1%8E%E6%94%BB%E5%8C%97%E6%89%80%E8%88%8D%E6%88%BF%E4%B8%BB%E7%AE%A1-202719482.html?_e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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