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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我船越界遭日扣押 繳127萬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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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2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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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4日 上午6:20






〔自由時報記者楊宜敏/蘇澳報導〕台日漁業協議本月十日生效後,昨天發生第三起我國漁船越界捕魚、遭日方扣船事件。蘇澳籍漁船「福昌一六八號」漁船在石垣島西北方約廿九浬被日方扣押,繳交四三○萬日幣(約台幣一二七萬元)後,昨下午一時卅一分獲釋,預計今天返港。

蘇澳區漁會說,「福昌一六八號」為四十六噸重的延繩釣漁船,除船長蘇澤鴻與輪機長蘇容緯為台籍,另有二名印尼籍、四名菲籍漁工共八人,本月十二日中午報關出港作業。昨晨二時十分許,「福昌一六八號」在石垣島西北方約廿九浬、即此次擴大漁區、倒三角形水域底線外約○.九七浬海域,遭日方水產廳公務船「東光丸」號以越界作業為由扣押。

漁業署於昨上午九時廿分接獲我駐那霸辦事處電話通知,指日方要求擔保金四百萬日幣,加上卅萬魚貨罰金共四百三十萬日幣。由於越界作業事證確定,經船東匯繳相關款項後,福號漁船在昨天下午一時三十一分獲釋。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延繩釣漁船的漁具較長,加上當地海流強大,容易把漁具漂走,此次擴大漁區呈倒三角形,容易導致漁船越界作業,下次台日漁業委員會召開會議時,將提出建議,希望雙方再劃設緩衝區,減少糾紛。

本月十四日凌晨高雄籍漁船「正昌發二號」、廿一日凌晨屏東琉球籍漁船「瑞明發號」也都因越界捕魚被東光丸號取締扣押,且都在繳納罰金後獲釋。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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