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零容忍!抓酒駕 台中擬罰2倍

[複製連結] 查看: 343|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a810324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4-30 01:37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酒駕事件頻傳,台中市政府制定台中市酒駕防制條例,加重處罰「醉」惡駕駛,今天上午市政會議通過,將送台中市議會審議,未來通過後,在台中酒駕遭取締,將依中央裁罰標準兩倍處罰,同車乘客若未勸阻,連坐處罰1萬元。
中央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加重酒駕罰則,台中市長胡志強宣示「酒駕零容忍」,要把台中打造為「酒駕地獄」,提出多項處罰規定,讓酒醉駕車的「成本」增加。
根據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酒駕罰金依中央基準兩倍處罰,舉例來說,小型車駕駛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未滿0.4毫克,中央罰19500元,台中市加重處罰39000元。
台中市首創連坐處罰,同車乘客未勸阻酒醉駕駛者,罰款1萬元;販賣酒精性飲料的特種行業、經警察局公告的餐廳等行業,應設置代客叫車告示牌,未設置者也將罰款1萬元。
草案中規定,違規酒駕後,駕駛人需於接受交通講習後,才能領回被查扣的車輛。台中市上周也修正車輛拖吊移置辦法,酒後駕車遭取締車輛,拖吊費加倍收取,原本小客車拖吊費800元,將加倍收費1600元,新法月底上路。
另外中央規定,酒駕遭取締後,若車輛不屬駕駛人所有,車輛所有人若明知駕駛喝酒駕未制止,依酒駕基準罰款,還得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這項規定引起許多爭議,台中市也納入這項條例,擴大到汽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者,要求車輛實質支配者負起責任。
這項草案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通過後,將送台中市議會審議,若順利完成立法,最快下半年將實施。
來源;雅虎新聞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