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4/01/05 09:22 《各報要聞》重罰不義財,祭出企業貪汙法
【時報-台北電】宏達電(2498)主管遭挖角洩漏商業機密、民營企業收受廠商利益因非屬公務員無法加重處分
,為嚴懲企業不法獲利行為,法務部廉政署長朱坤茂昨天透露,正研擬「企業貪汙治罪條例」,專法規範及
加重懲處企業不法獲利行為,草案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儘速通過。
國際市場競爭加劇,為追求獲利,企業不法行為樣態愈來愈多,例如大陸企業重金挖角台灣企業高階主
管「帶槍投靠」,一併獲取人才和技術;國內企業則陸續傳出產品摻偽、偷排廢水來節省成本。
朱坤茂指出,目前對於企業等私部門不法獲利行為的規範,主要散見於刑法背信罪、證券交易法及公司
法等,與國外相較罰責不高,難以嚇阻。
至於對公務員的貪汙行為,過去也僅散見於刑法和公務人員懲戒法等法案,朱坤茂表示,在訂定「貪汙
治罪條例」集中專法規範公務員貪汙行為並加重處分後,已收到規範效果。
不過現行「貪汙治罪條例」適用對象僅及於公部門,有鑒於許多私部門的貪汙情況不亞於公部門,他透
露,法務部已研擬「企業貪汙治罪條例」,將現有企業員工貪圖不法獲利致做出危害公司及社會的貪汙行為
納入專法規範,並提高刑度和罰鍰。
以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為例,因涉及的中鋼公司已民營化,當時法界人士就批評,中鋼官股未超過
50%,就算官股仍具掌控權,因其歸類為民營企業,即便主管人員被查出有收受來自廠商的金錢或利益而有
圖利他人實據,因非公務員即無成立貪汙罪的可能,最多只能以刑法法定刑度最高僅5年的背信罪起訴。
也因此,若收受他人金錢而向中鋼這類民營公司為標案或採購的關說,也將因其主管非公務員而不會有
共犯貪汙罪的問題,造成嚴重的治罪漏洞。
朱坤茂表示,未來民間企業若有這類行為,都將列入「企業貪汙治罪條例」中規範,以防堵現行「貪汙
治罪條例」的漏洞。
由於許多貪汙等不法行為,都是內部人員才會清楚,朱坤茂指出,法務部也已針對公部門研擬「揭弊者
保護法」,預計今年上半年就會提到行政院。此外,配合推動私部門「企業貪汙治罪條例」,法務部也將研
擬與私部門相關的企業揭弊者保護法,鼓勵內部揭弊。
除了法務部之外,據了解,部分國民黨立委也擬嚴懲企業貪汙行為,包括謝國樑等立委都已著手研擬相
關法案,預計將在下會期一併送交立法院審查,以保護合法經營的企業。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崔慈
悌/台北報導)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