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政論] 關說毆警案// 逼警放人 基隆市長張通榮判刑

[複製連結] 查看: 157|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WECAN168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7-27 08:38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關說毆警案// 逼警放人 基隆市長張通榮判刑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27日 上午6:10
判1年8個月 勞務200小時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吳昇儒、盧賢秀/基隆報導〕曾自罵「混蛋市長」的國民黨籍基隆市長張通榮,去年酒後赴派出所關說婦人毆警妨害公務案,竟飆警拍桌咆哮,強逼解銬放人;基隆地方法院昨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妨害公務罪,判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五年,另附帶保護管束、繳交兩百萬元給國庫、服義務勞務兩百小時等三條件,成為首名因關說施壓被判刑且附帶保護管束等條件的縣市長。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表示,張獲判緩刑是否妥適、符合社會期待,要研議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緩刑5年 檢方研議上訴否
張通榮昨透過市府發言人李梁聲明,未獲判無罪,感到遺憾,會努力爭取無罪;據悉,張及幕僚認為判得太重。
迫於張的「官威」而放人的基隆市警局第四分局安樂分駐所長林煌盛,與當天輪值備差警員廖祥銓,法院認為兩人受市長脅迫,縱放廖婦,依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判林煌盛兩年(緩刑五年)、廖祥銓半年(得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林、廖表示將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
拍桌咆哮飆警 張自批混蛋
去年九月十四日晚間六點多,廖婦在基隆市安樂路二段「來來自助餐」前違規並排停車,女警王亭鈞取締,被廖婦打傷左臉,警遂依妨害公務罪帶廖婦回安樂分駐所,由輪值備差的員警廖祥銓接辦。
張通榮接獲請託電話,當晚九點多,滿身酒氣趕抵分駐所,要求「是不是可以不要用妨害公務來辦?」但女警王亭鈞回絕,張當場翻臉,拍桌飆警。
法院審理認為,張通榮以為還在做選民服務,並非圖謀個人不法利益,判刑一年八個月已不輕,應知警惕,才予緩刑機會,且市長不具備司法警察官身分,故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判刑;廖婦已依妨害公務罪,判刑半年(得易科罰金)。


資料來源 Yam新聞+中央社*自由時報NEWS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評分

參與人數 1碎鑽 +1 幫助 +1 收起 理由
lcctno + 1 + 1 非常讚

查看全部評分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