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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童言無忌」!教授告4小學生誹謗 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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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2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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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 2013年5月24日 上午11:51











東海大學一名英文教授,認為讀小學的女兒,被同班同學「關係霸凌」,不但說她「言語性侵」,還說她媽媽收買老師,教授向4名小學生,還有家長求償,但法官認為,兒童之間的嘻鬧,只是童言無忌、開玩笑,沒有貶抑的意思,判教授敗訴定讞。




國內首例,大學教授告小學生誹謗侵權,被告是4名小學生,另外家長要各連帶賠償6萬多元,但是台中地院一審、二審,都判教授敗訴,法官認為,小學生一時童言無忌,並非貶抑人格。原告尤教授:「所有的傷害、毀謗,你好像就跟他們說,你可以亂講,這樣有點奇怪。」


教授為什麼告小學生?事情發生在前年,教授說,女兒看到同學帶熱敷袋,問能不能「借她摸一下」,一旁3位男同學,嘲笑她「言語性侵」,再後來有次上課,老師連續3次點名女兒回答,有女同學認為老師偏心,說她媽媽收買老師,教授覺得女兒和她都被毀謗。


原告尤教授:「現在孩子少,大家很縱容,教育要先有是非的認定,如果是非的認定是模糊的,後面教的東西就很奇怪了。」


教授認為,女兒遭同學「關係霸凌」,一狀告上法院,班上同學和家長關係緊張,最後教授女兒也轉學了,專家建議,老師和家長應該合力解決問題,兒童需要被教導,而不是被告,如果不是集體惡意侵害,法律不宜過度介入。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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