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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50萬給她去整形」 老闆買凶潑酸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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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37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2-12-2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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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tw.news.yahoo.com/50%E8%90%AC%E7%B5%A6%E5%A5%B9%E5%8E%BB%E6%95%B4%E5%BD%A2-%E8%80%81%E9%97%86%E8%B2%B7%E5%87%B6%E6%BD%91%E9%85%B8%E9%87%8D%E5%88%A4-202812262.html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28日 上午4:28〔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已婚的老闆何守榮,戀上小他28歲的印尼女看護伊瑪,後因女方要分手,且欠他50萬元,何守榮竟花30萬元買凶,找前員工何昌益對伊瑪潑鹽酸,導致她毀容,左眼、左耳幾近全盲、耳聾,何落網後更嗆:「50萬元就給她去整形!」恨意之深令警也背脊發涼;板橋地方法院昨依重傷害罪,判何守榮5年2個月、何昌益6年徒刑。本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98年9月,54歲的何守榮在北市文山區開「家鄉豆漿店」,伊瑪在他的住處幫傭,同時也在豆漿店工作,2人日久生情交往,但去年間,何男因不滿伊瑪提議分手後,不願返還交往期間借貸的50萬元,氣得撥電話找前員工何昌益幫忙,表示要「教訓一個人」。

花30萬找前員工下毒手

何昌益允諾協助,談妥以30萬元代價懲罰伊瑪,隔天,2人在新北市中和景安捷運站前見面,何守榮先把伊瑪的照片、地址及10萬元訂金給何昌益,並討論究竟要以何種方式「教訓」,此時,何昌益提議對伊瑪臉部潑鹽酸。

8月下旬,何昌益獨自前往新莊區思源路上的化學店購買5瓶鹽酸,再倒入塑膠瓶內,9月1日下午,何昌益頭戴安全帽、口罩、穿著雨衣,埋伏在伊瑪每天買菜必經的中和南山路,等她一出現立即拿鹽酸潑灑,伊瑪雖有閃躲,仍被灑到臉部等部位,痛得哀叫送醫,檢警查出是2人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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