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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 2013年7月19日 下午5:2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年10月發生在新北市新店區的2歲男童王昊遭虐死案,毒犯劉金龍因為不滿潘姓同居人與前夫所生的2歲兒子哭鬧,竟與其他3名毒蟲聯手虐待王昊致死。最高法院審理之後,認為劉金龍曾有送王昊到醫院就醫,並無故意殺人的意圖,19日上午駁回檢方上訴,判處他30年徒刑定讞。
王昊的姑姑王薇君,第一時間得知劉金龍被判30年徒刑定讞,完全無法接受,看到判決結果時,整個人完全癱軟無力,直批這判決實在沒天理。台北地院一審時,判決劉金龍死刑,但到了二審時,法官認為劉金龍曾有送王昊送醫,認為他良心未泯,改判他30年徒刑;王薇君不滿再提上訴,卻遭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定讞。
王薇君事後直批對司法失望,心痛地在臉書留下「為什麼司法總是凌遲著被害家屬?」、「今夜,邀請大家一同哀悼司法。」王薇君表示,她質疑法官究竟有無聽到被害人的心聲,判決的結果竟然如此地差距甚大?她將會和律師討論,尋求非常上訴的途徑。除了劉金龍遭判處30年徒刑外,另外周建輝判處20年、鄭盛峰14年、許冠雄9年。
前年10月,新北市新店區發生震驚全國的男童虐死案,年僅2歲的王昊,遭到母親同居人劉金龍及3名友人,涉嫌以毒品餵食且毆打,導致男童不幸身亡。一審原本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承審法官認定劉金龍最後有將男童送醫,並且還向家屬道歉,因此認為他良心未泯,改判他30年徒刑。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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