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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騙女進飯店 迫朗讀性侵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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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蝶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5-2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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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3年5月23日 下午8:07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3日電)陳姓男子趁著帶女子到飯店時,強推女子入房,逼迫朗讀書籍,還性侵。法院二審維持一審認定,判男子8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書指出,擁有碩士學歷、擔任某公司執行副總的陳男,民國101年間在台中以英文向一名女子搭訕,佯裝自己來自美國,要求女子協助他將外套送到某名牌專櫃修改,雙方留下連絡電話。

事後陳男約女子見面,趁帶她到飯店房間門口時,強推女子入房,壓制強吻侵犯,並以「kill you」等語威脅女子停止呼救,甚至要求取書朗讀,持剪刀恐嚇強制性侵。

女子乘隙逃出,透過電話向友人求助,經飯店警衛協助脫困報警。

陳男否認強制性侵,先指控女子援交完後,要求他加價新台幣10萬元未果因此提告;後又改稱女子長得太醜,激不起他性慾;另再辯稱兩人是一夜情,他因興奮過度,不慎造成女子瘀青、擦傷。

法院一審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陳男徒刑8年,陳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判處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還可上訴。1020523

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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