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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解衣供「檢查」 女為狼父求情判緩刑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23 12:11
標題: 解衣供「檢查」 女為狼父求情判緩刑
解衣供「檢查」 女為狼父求情判緩刑
2013年11月23日12:05   
【陳亮諭/綜合報導】彰化縣一名國中三年級女學生遭父親(51歲)以「是否上網交男朋友」要求「檢查」胸部,確認有無發生性行為等理由,強行猥褻女兒,不從就施暴;被害女仍為父求情。法官體恤男子是單親爸,昨依強制猥褻、傷害2罪輕判且緩刑3年。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該名男子13年前離婚,獨自扶養2名女兒。去年7月他酒後進女兒的房間,叫醒次女帶到他的房間,質問她是否已跟男生發生性行為,被害女只好脫衣供父用手「檢查」。次月11日深夜,該男子又酒後回家要檢查胸部,女兒拒絕遭毆,打電話向好友哭訴,全案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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