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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宣導一下BT下載的危險性

  [複製連結] 查看: 125612|回覆: 98|好評: 2
61
polnav2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9-13 07:24
cformula 發表於 2019-9-10 21:46
手機有BT的程式,你沒用過吧!

但手機安全性沒電腦保護強,再來手機會調ip換ip的人少,,再來手機中招的人多! ...

我用過手機的 BT ,而且以前很愛用,因為拿舊手機用,省電不傷硬碟不浪費。
不過網路用 4G後,因電信商的合約條件,BT的行為就不適用了!
用了BT,網路會被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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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reg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0-12 10:18
主要是bt有上傳分享功能,建議找純線上看的影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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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isu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0-13 10:23
其實重點不是在下載,而是在上傳(散佈),如果來源是直接下載無上傳行為,那還算是安全,因為只是自己看無散佈行為,不論BT、ED都有上傳分享行為,所以是違法,如果是不小心發現百度雲盤、GD網盤、MG網盤有想看的資源,直接下載看完刪除,沒事~不要有散佈行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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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合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0-19 23:08
killpeople1415 發表於 2019-9-10 19:35
請注意
類似的釣魚執法有些就是違法執法
像警察假裝女生上網援交,在約出對方後,依防礙風化抓對方,我記 ...

違法執法有他的問題,但下載盜版影片本來也就是違法,請不要搞錯因果關係。

發很多次是因為我以為沒發出去,sorry

點評

基本上 官方製作的種子=盜版 這個問題還有很大的爭議,因為既然他有取得著作者的授權=他有合法散佈的權利!!你下載合法散佈的影片=盜版?  發表於 2019-12-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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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ocean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0-22 07:34
單純下載較有爭議,
但是上傳、就鐵定侵犯版權,
請留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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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2271995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1-24 01:34
以前下載超多的 現在都很少用BT了
現在比較常見的還是免空的吧
不過如果要下載電影的話還是會用BT比較多 畢竟檔案大
不過這樣就變成超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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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kinlee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1-30 20:46
用BT下載都危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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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abcdcat0258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2-9 09:19
本帖最後由 abcdcat0258 於 2022-6-20 19:23 編輯

給大家一點小知識那就是....
BT會被吉主要是"散佈" 因為BT是一種P2P軟體
所以當你在下載的時候同時也在上傳!!因此有"散佈"的問題
基本上單純只是下載下來看,沒有散佈的問題時(例如使用MEGA等等單純下載的程式)
除非你跟神劍闖江湖的作者一樣下載的是違法影片
不然基本上很難被控訴有罪!!
因為所謂的著作權法很重要的一塊是散佈跟謀利
前者就是目前BT被業者釣魚用的餌
牟利的話則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谷阿莫被吉??
至於IP釣魚基本上就是弄你要請律師(非常貴 然後公訴基本廢物)跟出庭很麻煩這兩點
這時候要注意一個點!!就是對方如何取得你的IP??
使用BT?請問使用BT時你有簽署任何同意條款讓對方能取得你的IP?
如果沒有很抱歉,對方侵犯你的個資,違反個資法
除非你的IP是由警方調閱(需最低刑三年或三年以上的重大刑案)
當然著作權法也跟這項擦到邊(滿3年)
(順帶補充一提2017年有個案例是警察收到檢舉後去第四台業者取得某人的IP後提告
但後來在法院被法官以取證方式沒有申請檢查書而直接找業者取得IP有取證違法之嫌,故此項證據不採用!
也就是有名的毒樹果實理論台灣目前只適用於公權力取證
而著作權法比較尷尬的是剛好最低刑低於三年但最高刑也高於三年
我本身並非法律系畢業,因此警方在收到報案後的協助搜尋證據方面能不能申請調查書我不是很清楚)
但是假如你的IP並非由警方經合法管道取得!!
那麼對方是如何提告你的?經由IP?

那麼請問原始的檢舉IP對方是如何取得?總不可能亂猜
哪麼取得的管道就很有問題!!要知道連警察都只能合法的由業者處取得IP...
取得後藉此私用拿來吉你有無該IP持有人"你的"同意書?沒有!!那麼侵犯個資

因此你也可以由這點對對方開吉
提告求償個資洩漏並要求對方提供取得的相關證據
然後個資法的問題民事求償部分為500~2萬元求償/單人
簡單來說有連過這個IP的都能吉他
你侵犯的人是誰你說看看是誰?沒有辦法證明
那全部人都能懷疑你是侵犯他的個資取得這個IP....那上限是2億
可是由於對方散佈種子並非法取得這個IP並提告有營利之嫌...
所以刑法方面則為5年以下跟一百萬元以下之罰金......這就是你談判的角度
所以開版的大大你可以拿和解單去警察局報案,提告對方非法取得你的IP
請對方出示你的IP使用同意書,如果沒有....那麼就是侵犯你的個資法
將對對方提出民事跟刑事的告訴....(來和解巴)
法律只保護懂法的人!!而法律同時也有不擴散的特性
(簡單來說 對方提告你侵犯著作權法的同時
並不會因為對方"非法"取得你的IP侵犯個資,而順便一起審判
而是要你自己去提告對方非法取得你的IP侵犯你的個資
才會另外加開一庭或是合併審判)
所以他既然非法取得你的IP(無授權)那麼你就能吉他侵犯個資!!
他提告你呵呵 那證明我跟這IP的使用關係來確認是我散佈的呀
畢竟IP可以分享!!密碼可以破解
就算真的讓他查到,那請問你IP哪來的??
非法取得的?我授權了嗎?沒有 那侵犯我的個資法
再來就是就算是P2P下載來說,請問 種子是誰散佈的???
構成你散佈該著作違法的條件是因為P2P軟體的特性...那麼種子你散佈了嗎?沒有!!
因此在主觀犯行的狀態下你屬於不知情,也就是說種子散佈者才是主犯,而主犯是誰?
官方!!散佈此一種子並非法取得IP釣魚執法來獲利!!
而既然是官方散佈的種子,官方本身就擁有散佈正版來藉此獲利的權利(有取得授權)
那麼官方散佈的種子本身應該就屬於正版!!!
因為在官方製作這個種子之時應該就等同於官方授權
因為官方有這個散佈的權力
假設官方製作的種子內容定義為盜版
那麼官方同時犯下散佈與牟利以及意圖誘使他人犯罪以圖利的兩項罪名
除非他能提出製作這種子之時有特別標註此為盜版不准下載之警語的證據!!
而假如是正版的定義那麼既然授權取得,那麼提告是否正確!!是否誣告?
所以為何對方會選擇跟這些被吉的人和解???
它們的律師都是包月的不是單次聘請的為什麼不吉到底??
而是一兩次出庭後就撤告或是乾脆不出庭了??
因為法律上只要再深入他們就站不住腳了
最後非法取證(非法獲取IP侵犯個資)跟是否該種子為正版授權與否這兩點
萬一形成判例他們會死得很難看....
甚至被原著作人吉到破產.........
這才是事實的真相而5萬那個假如他們是單次請律師
呵呵出庭兩次都不止五萬的律師費
所以它們的律師基本上都是包月的!!

最後補充說明一下 不是教你們放心去下載那些東西
但是當你被通知你被吉的時候,其實你就已經輸了
因為你玩不起,你要上班要正常生活!!而跑法院就是包月律師的工作
而只要不形成判例撤告等等,它們就能利用法律騷擾你的正常生活(包含你要出庭陳述甚至請律師等等煩都能煩死你)

會跟你們提這些是讓你們談和解的時候可以藉此壓低對方的價碼!!(因為假設真的互吉到最後!!有極大的機率是兩方都被判刑
散佈者被判違反著作權但因為無牟利最高罰金50萬跟徒刑
但無主動犯意且很大程度不知情也無散佈意圖應該會用最低刑度來判
但對方則會被判惡意違反個資法牟利以及主動散佈"盜版"還是"授權的免費正版"差異極大!!)
來告訴對方你並不是純法盲!!
真要提告你會以這兩方向來進行訴訟並同時提告對方侵犯個資!!
這是當對方的騷擾已經不可避免之時,用來談判用的東西!!
當然這也只是虛張聲勢!!因為"正常人"很難有足夠的時間跟金錢跟對方玩
假設對方死咬著硬拚,個人還是建議早點和解完事!!

所以下載方面來的建議還是盡量使用單方下載(無上傳)的東西來下載

這樣只要你沒有用來散佈跟營利就沒有足以被因為違反著作權的問題而大量罰款
補充一提,最近因為林義傑跟在公檢的同學聊過,假如向林義傑這樣有著作權且自己散佈的種子
只要他拿著這個相關的"事證種子"去請"官方(調查單位)"
幫他查這些IP供他提告!那就完全沒救,而林義傑現在會被吉是因為違反律師法XD
不是故意釣魚牟利,以目前台灣的法律還說這樣釣魚是完全無罪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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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player0506 + 1 土豪我們做朋友吧,我非常仰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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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hsien + 1 偶像,看完你的內容,讓我找到了活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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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2-15 08:50
感謝告知 真的要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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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ric96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9-12-23 20:39
大神你真的很棒,寫了那麼長長的分享文,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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