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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 仁愛國中校地使用爭議年代久遠 將由司法單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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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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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國中校地使用爭議年代久遠 將由司法單位解決

【記者 朱昌明 仁愛報導】

 縣長林明溱2日至仁愛國中了解該校用地爭議案件,該地於民國50年左右分別由10位原住民設有耕作權,因該校在57年於該地設校,並於62年間以口頭方式承諾以地易地取得學校用地,但原土地權利人並未取得其他土地及補償,土地權利人並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盼儘速解決爭議。


 該校地總面積約4萬多平方公尺,共包括11筆土地,分別由10位原住民具有使用權益,但事後因該地設立學校而使用權益受損,因此,土地權利人於88年向縣府教育處陳情,縣府92年同意補償土地權利人1,500餘萬元,同時需放棄土地權利,但遲未有結果。

 林縣長表示,土地權利人先前以口頭方式表式願意更換土地使用,但並無書面依據證明,加上經過數十年,難以證明當時情形,且土地權利人表示未取得應有權益,遂向法院提出告訴,將於5月17日由仁愛鄉公所與權利人進行協調,縣府待協調結果,再決定後續處理事宜。

 該校土地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因土地有爭議案件,原委會暫不同意縣府申請撥用。林縣長表示,該校內有露營區,如原委會同意撥用,縣府將進一步規劃該露營區使用,但礙於尚未與土地原權利人取得共識,無法進一步推動,盼爭議能儘速解決,以利未來規劃。

 縣議員廖文賢、縣府原民局長張子孝、教育處副處長王淑玲,以及財政處、主計處、觀光處、地政處與仁愛鄉公所等均派代表出席。廖議員表示,感謝林縣長特別到場了解校地現況,同時也顧及原住民土地權利人權益,目前該案件將由法院解決,並由法院最後決定,以利後續處理方式進行。

新聞來源:八方新聞 http://www.nantouweb.com/thread-234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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