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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tlitwn 於 2015-6-7 20:09 編輯
所謂肖像權、智慧財產權、所有權與使用權【這是參考網路一些專業攝影網站,也參考著名專業攝影專刊的見解,整理如下,供參】
如果你拿著相機,朝特定人拍照時,那你必須事先經過本人的同意。這是基本的禮節。
這張照片的智慧財產權與所有權。基本上沒有問題,是屬於拍照者所有。
現在問題在於,您是否可以在網路上公開放置或者其他方式發行、編製販售,這是比較有爭議的。如果是專業攝影師,它有收益、營利行為時,這必須被照人的事先同意。最好是簽認同意書,避免產生糾紛。
另一情況,如果是花錢請模特兒拍照,但是否就有權利使用或自行PO上網使用呢?基本上,是有問題的,她同意您拍照,並不表示,她同意您照片在網站或刊物上做商業使用。所以必須簽認同意書,避免紛爭。
如果這樣衍生下去,我看所有的拍照的愛好者,都不必拍照,因冷不防,就會侵犯到肖像權。
有一個模糊地帶,就是非營利,也不放在公開網頁。自己也覺得拍的效果還不錯【自我感覺良好】。如果對方看到,也很喜悅的話。照片內容又不會造成紛爭,最重要的是您也不是那麼有名,貼了照片,也沒有人會看。
**Wiki網站,您可以看到,並不是每一個公眾人物,同意wiki放置照片。
**引用照片【內文也包括】,即使您註明出處,也不代表沒有侵犯智慧財產權。
本人文中所附照片或文章,皆由個人所擁有,如有引用他人之作品,會註明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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