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laruk 於 2015-3-12 16:37 編輯
反觀台灣….
雖然一堆人在罵是政府及財團不斷蓋大樓建商圈造就高房價.
但仔細想想不全然, 財團並沒有叫周遭房屋的屋主,地主及擁房投資客去哄抬自己房屋及土地的價格.
並不是那些有錢大老闆們為賺大錢逼死其他小老百姓們.
是小老百姓逼死小老百姓.
大家都說要要學國外改法改規改這改那的, 我認為沒有用….
因為你改變不了台灣許多人貪婪無盡的本性, 你會改他會鑽…..
人家財團蓋一個大樓裡面裡外外新豪宅他可以把它當成一個商品等人買.
他是財團他本來就是要回收利益.
但房屋投資客擁得那些房子20, 30年的住宅…… 他們也比照辦理…..
就算是老舊住宅她也當商品賣你要他賺一百萬他不會滿足的, 他要跟財團一樣要賺5百萬一千萬…
他只會把自己當財團看自己口袋的深度, 不會去想要幫人家成就無負擔的擁有一個家.
德國的法律對德國人有用, 那是德國人的素質就是比台灣人高 ; 會比台灣人替他人找想.
我們很多人都說台灣人很有人情味, 去國外人家外國人都很冷漠...... 在我看來是狗屎.....
但以一個社會架構來看很多台灣人是不對社會負責的 甚至是冷漠無情….
你跟台灣人以”人”對”人”個別相處, 他可以非常熱情且有人情味.
但若拉高到社會層面以上, 其他人家的小孩的死活關我屁事, 不管用搶用騙用拐的 我能給我家小孩一輩子富裕且不愁吃穿才是重要的…
所以我們很多台灣人的思維都是 : 國家及政府必須對我負責, 但我不需要(不願意)對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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