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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離婚日雙打擊,郭人豪被爆得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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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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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08:05   《娛樂世界》離婚日雙打擊,郭人豪被爆得菜花

【時報-台北電】郭人豪今年9月因吸大麻遭警方逮捕,其妻李柏蓉(Nina)爆出兩人分居多時並訴請離婚中
,經士林地方法院3次協調,昨早再開調解庭,順利達成離婚協議,兒子小邁與Nina同住,兩人共有監護權
。但婚離了,負面消息未停,昨友人爆郭有性病菜花,還要妻小一起接受檢查。
 Nina今年10月以郭人豪吸毒、家暴、賭博、少給家用等理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昨早召開第4次調解庭。經
法官協調,離婚後的郭人豪,每兩周可探視小孩1次,在小孩20歲前,每月要支付1萬5000元的撫養費等。


 郭人豪昨步出法院時,感嘆現在小孩、工作都沒了,雖然不能做個好老公,未來努力做個好爸爸。Nina則
說,目前以小孩利益為主,希望大人的事別再讓小孩牽扯進來。
 不過,Nina曾指控郭人豪吸毒、家暴、少給家用、賭博及因隱疾分房等5大罪狀,昨友人爆料,所謂的隱
疾,指的是郭今年4月得菜花。據悉,Nina今年去泰國度假,返台前接到郭電話,郭坦承「中標」,對Nina
稱是衝浪和泡溫泉才被傳染,要Nina帶小邁做追蹤檢查,但Nina生完小孩後,和郭已沒有性生活,自認不可
能感染。
 郭昨氣說:「這是我的家務事,不需回應,何況我兩年沒性生活,怎麼得菜花?」他還說,自己確實生病
,「醫生診斷我有憂鬱症,我的精神已經出現異常!」他強調,法院雖把孩子判給Nina,也把公道判給他:
「如果5大罪狀是真的,為什麼法院只受理離婚訴訟?」
 郭人豪對吸毒以外的指控全否認:「我沒家暴,家用我1個月給她2萬8500元,哪個老婆會覺得這還不夠
用?」他反控Nina,為了想在W飯店替小邁辦1歲生日趴,還害他借錢賣衣服:「我都借錢來幫小孩過生日
了,我到底是哪裡對小孩不好?」
 Nina卻說手上證據都在,「我不打官司改走協調庭,是怕孩子受影響,也還想為他留後路。」她說小邁1
歲生日趴是辦在士林的親子餐廳,「W飯店是我們結婚的地方,生日趴那天很多人都有來,花了1、2萬,
還不至於要去借錢。」至於郭說的2萬8500元家用,只給了3個月。對於前夫有菜花一說,她不回應。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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