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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各報要聞》投資性不動產評價採用收益法,買了就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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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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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07:43   《各報要聞》投資性不動產評價採用收益法,買了就折價,壽險業不領情

【時報-台北電】金管會開放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評價可用公允價值,壽險業者卻不「領情」。根據壽險業者估
算,現在若在敦化南北路買一棟90億元大樓,再以收益法2.125%折現,價值只約65億元,等於今天買進來,
明天帳上就要認列25億元不動產減損,若後天以100億元賣出,就又獲利35億元,波動度過大。
  壽險業者說:「這樣不叫公允價值」。幾大壽險公司在計算隱含價值(EV)時,增值金額逾3,000億元,
但業者表示,若以新的公允價值計算,增值金額可能只剩1,500~2,000億元,如果明年升息,折現率跟著提
高,不動產價值還會下降,壽險業者表示:「這是把不動產變成債券」。

  壽險業者表示,目前傾向不採用公允價值進行續後評價,但會向金管會申請用2.125%的折現率回溯到開
帳日,即101年元旦壽險業是用3.28%折現率去計算不動產價值,現在改用2.125%,價值可望大幅增加,之
後就繼續用成本法列帳。
  壽險業者強調,目前不動產鑑價是市場法及收益法同時考量,市場法即是周邊同性質不動產的最近成交
金額,再搭配收益法折衷考量,會將貼近真實出售的價格,但金管會最後決定的收益法,且設定折現率下限
並不符合國際會計精神。
  金管會表示,根據上市櫃公司6月底財報中揭露的不動產增值利益,遠超過1,000億元,與去年元旦時的
金額相對,增值幅度「令人咋舌」,因此金管會決定採取相對保守計算方式,以免上市櫃公司淨值及獲利暴
衝,同時收益法仍符合國際會計標準,不會有重編財報問題。
  但金管會也表示,若真的有今天買進不動產,明天即可能認列損失,將重新考慮是否有調整的必要。(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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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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