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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辱少女「小母狗」 性侵慣犯判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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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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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少女「小母狗」 性侵慣犯判4年8月
2013年10月24日12:52   
【劉昌松/台北報導】性侵慣犯施傑仁前年將網路上認識的16歲少女帶到賓館,少女不願幫施口交,竟被施男打巴掌,逼她以狗的姿勢趴著,施男一邊說:「我是妳的主人,妳就是我的小母狗」,一邊性侵少女,高院今天宣判,維持一審依對強制性交罪判施男4年8月,本案還可上訴。

32歲的施傑仁前年12月間,將被害少女帶到賓館後,就說要用每月12萬元包養,少女說還要考慮,就被施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事後施男還逼少女光著身子,學狗一樣爬到浴室洗澡,少女不甘受辱報警抓人。施另因和友人陳明宏以賣相機、應徵模特兒等為幌子,先後騙出3名少女輪姦,兩人已分別被高院判刑15年、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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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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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h112253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發表於 2013-10-24 18:21
由 手機網頁 發佈
新增刑法,性侵者處罰,剁剁剁斷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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