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定帳號登入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會] 未滿6歲補英數,補教法喊卡

[複製連結] 查看: 240|回覆: 0|好評: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cctno | 收聽TA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 2013-8-30 08:52

馬上加入Android 台灣中文網,立即免費下載應用遊戲。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x
2013/08/30 08:50   《社會》未滿6歲補英數,補教法喊卡

【時報-台北電】俗話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為加強孩子們的競爭力,許多小孩在還沒開始上學前,就
被家長送到補習班學習美語、心算、數學,未來這類情形將通通禁止。
  行政院會昨過《補習教育法》修正草案,明定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幼兒,僅限於可幫助幼兒身體律動、藝
術才能的課程內容,業者違反規定最高將處以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以保護學齡前
幼兒的身心健康發展。
  何謂有助幼兒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的範圍及認定基準、上課方式、時數、內容、人員資格與人數等規定
,由教育部另訂之。
  未來業者若要申請設立招收未滿6歲幼兒的補習班,必須先依據上述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的教保服務實施,應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以達成維護幼兒身
心健康、養成良好習慣、豐富生活經驗、增進倫理觀念及培養合群習性等目標,與一般補習教育是為增進生
活知識與技能教育的目的有別。
  為保護學齡前幼兒身心發展的最佳利益,此次《補教法》修法特別增訂,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幼兒,應以
辦理有助於幼兒身體律動、藝術才能補習教育為範圍,以活動及實作方式進行並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核准。
  此外,為預防補習班中途倒閉或惡意倒閉,造成學生權益受損,草案新增規定,補習班收費方式應按月
或按期繳納;按期繳納者,比照學校學期制收費,最長1次只能收取6個月費用,否則可開罰5萬元以上、25萬
元以下罰鍰。為避免補習班使用不實招生簡章或廣告,造成民眾誤解,草案並新增,補習班招生簡章或廣告
宣傳,不得有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其他足以導致他人誤信的敘述,或故意截取報章雜誌不實報導作為廣
告或宣傳內容,否則將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補習班場地經建築、環保、消防或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後,若有不符相關規定,必須限期改善,屆期
未改善,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將可廢止其設立許可。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楊毅/台北報導)



==================================
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如果您覺得還不錯的話 請送朵花 當然歡迎評個分 您如果能回復那當然更好
「用Android 就來APK.TW」,快來加入粉絲吧!
Android 台灣中文網(APK.TW)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專題
用Android 就來Android 台灣中文網(https://apk.tw)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