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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論壇】不倒的張通榮 雞肋的監察院
2013年08月14日20:10
作者:吳宗泰(輔仁大學法學士)
基隆市長張通榮因為關說酒駕案件舉國嘩然,並被基隆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事發之初監察院首次彈劾失敗,理由在於法院尚未判決,如此說法已足以令人非議。但更令人嘆為觀止的是監察院在法院判決基隆市長張通榮有罪後再度彈劾失敗,無力將這位自稱混蛋的市長扳倒!
彈劾是對於行政的外律監督,為維持公務員風紀、保障民眾權益,對於違法、失職人員之彈劾門檻應當低於有罪判決之門檻。縱然判決無罪,監察院仍可予以彈劾,並移送懲戒。而如今門檻較高的刑事審理判決有罪,門檻較低的彈劾卻仍然無法過關,顯然並不合理。
孫中山先生創立民國之時認為古代御史高風亮節,獨立的監察制度擁有優良傳統。相較於附屬於立法權之下的歐美他國作法,應該更能儆正官箴、澄清吏治,而「本歷史習慣彈劾鼎立為五權之監察院,代表人民國家之正氣,此數千年制度可為世界進化之先覺」。然而到了今日,我國彈劾制度沒引領國際潮流,讓世界各國爭相取經也罷,竟淪落到如監察院院長王建煊所說「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監院關了比較好」的處境。院長反躬自省、對內開炮固然令人認同,只是我國目前修憲門檻過高,要修憲無異於緣木求魚。院長除開炮之外,應當積極提出較有可行性的改革對策,方不負國民的期待與付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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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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